一個 Apple 舉報人已針對該公司提起 RICO 法案訴訟,以期獲得 iPhone 製造商回應對前僱員進行報復的指控。
2021 年 9 月, Apple Ashley Gjovik 因違反知識產權披露政策而被解僱,這導致對該公司發起了一系列法律訴訟。 由於一些潛在民事索賠的兩年時效即將到期,Gjovik 已對 Apple 讓他們繼續玩耍。
Gjovik 的活動反對 Apple 過去兩年取得了廣泛的成果,包括贏得了失業保險上訴。 美國勞工部根據 SOX、CERCLA 和 OSH 法案對 Gjovik 舉報人進行報復的指控也做出了初步判決,NLRB 對 Apple據稱違反聯邦法律的保密協議和就業政策,以及針對該公司的其他索賠。
然而,喬維克 星期六寫的 “我對針對我的報復指控還沒有做出最終決定 Apple,我的許多潛在民事索賠的兩年訴訟時效將於明天到期。”
民事訴訟於週五提起,因為喬維克“決定,如果我必鬚麵對 Apple 無論如何,在法庭上,只有一次真正的機會去追求 Apple 他們對我所做的一切,我最好都包括在內——而且我做到了。”
根據《RICO 法案》提起的訴訟包括與舉報人報復相關的索賠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和 多德弗蘭克法案 法案,屬於聯邦法院的管轄權。
喬維克“踢出了”勞工部 (DOL) SOX 的指控,因為“在他們持續阻撓和最近的勒索企圖之後,我已經放棄了他們實際履行法定義務的義務。” 此外,加州勞工部的案件已從州機構轉移到民事案件,因為加州勞工部允許採取這一行動。
儘管喬維克的基地位於紐約,但該訴訟是在加利福尼亞州提起的,因為由於包含了加利福尼亞州特有的索賠而涉嫌騷擾。 這些指控包括該州的《舉報人保護法》、禁止因安全投訴或討論工作條件而進行報復性解僱的《加州勞動法》,以及禁止干涉該州公民權利的威脅和恐嚇的《貝恩民權法》。
《拉爾夫民權法案》也被引用,因為它禁止對一個人的受保護特徵或受保護群體的成員進行暴力威脅。 在這種情況下,《拉爾夫法案》作為受保護的特徵適用,即“勞資糾紛中的立場”。
法規限制、隱私和 RICO
喬維克對兩年的法定期限表示擔憂,因為這將“影響我根據州法律提出的違反公共政策的解僱索賠”。 據稱 Apple終止合同的理由是“嚴重違反加州法律”,因為該州擁有憲法規定的隱私權,不能在私人合同或就業中放棄這一權利。
喬維克提到,這種隱私權延伸到了抗議“雇主嚴重侵犯其隱私的行為,即使他們事先同意”的權利。 還提到加州勞工法禁止雇主在浴室和更衣室對員工進行錄像,並禁止因下班後的行為而解僱員工。
《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禁止“基於未經同意或其他非法數據開發商業產品”是另一項主張,也是一項要求放棄非法數據的要求。 Apple 使用員工來源的照片、視頻和個人數據“通過員工脅迫而非實際同意提供”來製造產品。 還有禁止令 Apple “繼續他們奇怪的醫學實驗和收集員工的個人數據。”
喬維克以三項違反規定的罪名完善了指控清單 RICO法案。
“顯然,如果雇主解僱僱員的方式構成了 RICO 謂詞行為列舉的可起訴犯罪行為,則可以通過其他相關謂詞行為建立 RICO 案件,”Gjovik 提出。
還包括有關電匯欺詐和郵件欺詐的其他《RICO 法案》違規行為、Gjovik 對證券欺詐的投訴以及對國家刑事賄賂和敲詐勒索的投訴。
該文件於 2023 年 9 月 7 日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提交。 申訴要求陪審團審判。
Apple 目前尚未對新申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