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真正原因我與法律作鬥爭作者:鮑比·富勒四

麥可普特蘭/蓋蒂圖片社
1979年,衝突1977 年首張專輯的發行震驚了美國衝突現在誇耀他們新錄製的歌曲“我與法律作鬥爭”,成為他們在美國發行的第一首單曲。如今,它通常與“All Below the Watchtower”和“Hurt”一起出現在歌曲翻唱列表中篡奪了原來的。 事實上,這首歌兩次都屬於這一類。 首先我們知道它是 The Clash 對短暫的 The Bobby Fuller Four 1965 年唱片的翻唱,然而,該版本本身就是翻唱,重寫了 The Crickets 1960 年的原始歌曲。
一首關於反對的歌法律為一首龐克歌曲提供了絕佳的素材,而《I Fought the Law》的交付,不僅使 The Clash 聲名鵲起,而且成為了一首標誌性的龐克搖滾歌曲。 《The Clash》是否因為這個原因而報道了它? 還是因為與這些早期美國搖滾樂團有某種親近感?
嗯,在時間衝突:斯特魯默、瓊斯、西蒙農、黑頓是關於樂隊歷史的採訪集,米克瓊斯承認他們在錄製第二張專輯的錄音室的“一個很棒的點唱機”上找到了它給他們足夠的繩索:“我們其他人創作的許多曲子都是我們喜歡的,當時正在聽和演奏。”
《The Clash》成功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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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lash 如此成功的原因之一是,與當時許多其他龐克樂團不同,他們注意到他們演奏的音樂與其他音樂流派之間的相似之處。 A紐約時報他們的專輯的評論桑地諾!認為他們是第一批真正發揮朋克和雷鬼之間的親和力的樂隊之一。 然後,他們繼續將目光向外,融合而不是模仿靈魂樂、放克、迪斯科以及任何其他以其粗糙的朋克根源激起他們興趣的東西。
本著這種精神,《衝突》鮑比富勒四人組這首歌具有搖擺不定的搖滾情感,並在保留其起源的基本感覺的同時為其添加了狂熱的龐克能量。 The Clash 當時翻唱「I Fought the Law」的真正原因是,這就是他們所做的,他們願意學習的教訓確保了他們「唯一重要的樂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