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法國正在向網路巨頭發動自己的攻擊。在 1 月 20 日週日接受 JDD 採訪時,經濟和財政部長 Bruno Le Maire 澄清了對提供數位服務的公司徵收國家稅的輪廓。
在接受採訪時京東1 月 20 日這個星期日,經濟和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詳細介紹了對提供數位服務的公司徵收國家稅的條款。
據部長稱,「具體帳單» 將呈現 «2月底在部長會議上”,在成為“之前迅速提交議會投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應用程式。21世紀的重大問題» 等 «正義和效率問題»,部長宣布。
每年稅收5億歐元
該稅收將影響“全球營業額超過 7.5 億歐元、法國營業額超過 2,500 萬歐元的所有公司”,但只有“如果滿足這兩個條件“,他澄清道。有傳言是 3%……但部長宣布這項稅率“依營業額調整,最高不超過5%。預計將帶來約5億歐元的收入“,他繼續說道。
因此,Bruno Le Maire 為政府自 2018 年 12 月中旬以來已發布的公告提供了更多資訊。法國文化2019 年 1 月 2 日,宣布了三個目標活動領域:線上廣告、市場和個人資料銷售。
複雜且「有限」的稅收
在實踐中,該法案仍然提出了兩點問題:追溯性和違反與傳統公司的平等。從法律上講,追溯適用稅法很複雜。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在 2019 年 6 月停止活動,是否會在六個月內繳稅?
此外,在法國和其他歐洲國家一樣,如今企業稅是按利潤徵稅的,平均稅率為 31%。這種待遇差異如何合理?
除了法律方面之外,該實質內容也引發了一些問題。反全球化組織 Attac 批評這種稅收,他們認為“似乎有限,正如估計 5 億歐元的適度收益所示」。在一個公報,阿塔克譴責“問題的錯誤解決方案» :
«我們確實有一個印象,在稅收問題上,政府再次進行了整頓。»,文中引用了 Attac 發言人 Aurélie Trouvé 的說法。
事實上,該協會長期以來一直譴責數位巨頭實施的稅收優化策略。他們認為,問題在於加法人在稅收最低的國家申報收入。例如,2019年法國該稅的稅率為31%,而愛爾蘭僅為12.5%。
在歐洲層面…又一項國家舉措
巨大的稅收差異促使法國改變了戰略。在嘗試在歐洲層級採用稅收失敗後,布魯諾·勒梅爾 (Bruno Le Maire) 在 2018 年 12 月選擇了國家法律。
稅收顯然將成員國區分開來,這是有充分理由的。愛爾蘭、丹麥和瑞典明確反對對數位巨頭營業額的 3% 徵稅。就德國而言,它擔心美國對其汽車工業採取報復措施。
另一方面,英國已經在實施對 Gafa 和其他數位巨頭徵稅的國際措施。在義大利,儘管代表們在 2018 年底投票贊成對網路交易徵稅,但該法律還是流產了。
就其本身而言,社會主義者佩德羅·桑切斯政府於 2019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通過了一項法案,對某些 Gafa 活動產生的收入徵收 3% 的稅。但由於政府在議會中不佔多數,因此最終投票結果尚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