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聖地亞哥警察局使用的面部識別軟件,幾乎沒有準則,幾乎沒有公開披露,這引起了公眾對隱私和潛在濫用該技術的關注。《紐約時報》。
面部識別軟件能夠在個人的臉上識別16,000分,並以每秒超過100萬的面孔的速度與成千上萬的杯子或其他照片進行比較。
儘管執法人員聲稱他們正在使用這項技術,因為它比確定嫌疑犯的指紋更快,但該技術在幫助他們進行逮捕方面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根據縣文件,在整個1月和2月的33天內,有26個聖地亞哥執法機構在20,600次的時間內使用了面部識別軟件,以識別人們。
儘管使用了這種猖ramp,但警察在大約25%的時間內才成功地發現了與犯罪記錄的比賽。
有人說,這項技術經常被警方濫用,包括聖地亞哥民權律師維克多·曼努埃爾·托雷斯(Victor Manuel Torres),他說他接到了有關面部認可的電話,“也許每月兩次”。
托雷斯說:“投訴始終是他們這樣做,沒有得到許可。” “'警察把我戴在袖口上,我在路邊,他們拿出iPad並正在拍照。'”
當警察於2013年停止亞倫·哈維(Aaron Harvey),搜查他的汽車,拍照並通過面部識別系統處理圖像以確認他的身份並確定他是否有犯罪記錄時,就是這種情況。
去年夏天,退休的消防員埃里克·漢森(Eric Hanson)與一個男人說是一個prow的人發生爭執後,發生了類似的事件。
漢森說,他被警察命令他用iPad拍攝照片,並使用相同的面部識別軟件進行處理。
在這兩種情況下,警察都拍攝了這些男子,並告訴他們他們正在使用面部識別技術,但在這樣做之前沒有得到同意。此外,沒有人被捕。
聖地亞哥警察局發言人斯科特·瓦爾(Scott Wahl)表示,如果他們使用面部識別技術,但沒有被捕,則該部門不需要官員提交報告。
該部門表示,這沒有任何人的主張記錄,而瓦爾中尉說他不知道這兩者都有事件,但承認這可能是發生的。
Wahl中尉說:“ [面部識別系統]是我們允許官員使用的地區的測試產品。” “我們甚至不知道該地區有多少人”。 ”
Wahl中尉說,直到6月19日,聖地亞哥警察局還沒有正式的書面政策來監管面部識別軟件的使用,直到最近才開始培訓人員有關其合法使用的培訓。在此日期之前,部門僅提供有關該技術的臨時區域指南和培訓。
同時,布倫南司法中心和一名前聯邦調查局特工的研究員邁克爾·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德文(C Michael German)表示,執法機構經常濫用這項技術。
德國人說:“這似乎並沒有確定特定的犯罪問題;他們只是收集了許多可能影響許多完全無辜的人的信息。” “地方一級的監督很少,而聯邦機構提供贈款的關注很少。”
兩年前,獲得的電子邊界基礎(EFF)多個記錄來自聖地亞哥政府協會(SANDAG),涉及其管理的區域面部識別計劃,稱為“戰術識別系統”(TACIDS)。
根據記錄,聖地亞哥縣周圍的執法機構參加了一項由聯邦資助的試點計劃,其中為他們提供了智能手機,官員可以用這些智能手機在現場拍照,並將其與警長的Mugshot數據庫進行比較。
該政策草案指出,警察在拍照之前必須獲得同意,但是,軼事證詞表明,警察可能只是因為他們聲稱自己的“蜘蛛感官” [sic]在刺痛。
這政策草案的最新版本去年2月最終確定的,沒有提及獲得同意的問題。
相反,該政策指出,警察認為合法拘留的人對其身份具有欺騙性或反彈性時,應主要使用該技術。
先前報導的是,電子邊境基金會(EFF)和Muckrock已合作通過公共記錄請求進行普查,以編譯中央列表,以顯示全國各地的警察機構具有移動生物識別設備,以及一套應該如何使用它們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