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性的舉動中,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投票贊成將互聯網重新分類為標題II的公共公用事業,這基本上禁止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創建“互聯網快速車道”。
該提案由FCC主席湯姆·惠勒(Tom Wheeler)提出,並受到公眾和許多科技公司的稱讚。
“互聯網太重要了,無法允許寬帶提供商制定規則,”說惠勒(Wheeler)從人群中受到掌聲,聚集在FCC面板面前。 “因此,在整整一年的開放,強大的一年中,我們終於有了合法可持續的規則,以確保互聯網保持快速,公平和開放。”
新規則將Internet服務提供商遵守規則和法規,從本質上確保所有客戶都可以公平地訪問服務。 ISP將被禁止與互聯網公司進行付費優先交易。重要的是要注意,有一些例外,例如諸如遠程心臟監控之類的公共服務的優先級。
FCC表示,它將盡快在線發布法規,之後它們將在聯邦公報上發布。
最近,許多人出來支持該問題,包括許多沒有立即支持標題II重新分類的人,例如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和希拉里·克林頓(Hilary Clinton)。
儘管反對該法案的共和黨人最近表示,他們不會針對FCC採取法律行動,因為如果沒有民主支持,幾乎不可能通過國會進行國會,但預計Verizon和AT&T等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將在今年晚些時候起訴FCC,以製定規則。
該規則將直接以某種方式對國家的每個企業和個人產生影響,這主要是因為ISP無法減慢或阻礙任何網站訪問。
但是,ISP認為重新分類互聯網將妨礙創新,並說它將阻止ISP引入新的服務和功能,例如連接的冰箱和智能手機控制的燈。
AT&T高級執行副總裁詹姆斯·西科尼(James Cicconi)說:“沒有意義,從來沒有意義,就是在1930年代為馬貝爾(Ma Bell)開發的監管框架,並使她的曾孫曾在80年前居住在80年前的技術和選擇。”
儘管有這些要求,但一般而言,互聯網用戶將從新規則中受益。該委員會擁有五名成員,投票給了3比2,兩名共和黨人在委員會中投票反對規則,三名民主黨人投票支持他們。
圖片來源:亞歷克斯·黃|蓋蒂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