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以阻止Oracle提起的軟件版權訴訟,這使與聯邦法院的法律鬥爭的結果遭到了拒絕。
最高法院駁回了Google對偏愛Oracle的裁決的上訴。
Oracle的訴訟聲稱,Google開發的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現在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正在侵犯Oracle的Java軟件語言。
Google要求最高法院重訪聯邦上訴法院在2014年提出的一項裁定,谷歌在開發Android中使用的申請編程界面或API涵蓋了版權保護。
2014年的裁決推翻了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在2012年的一項決定,即API不遵守版權法。
Google也是如此問最高法院限制軟件製造商的版權法,以獲得計劃的獨家權利。該公司聲稱,Oracle不應聲稱對基本軟件命令的所有權。
由於最高法院的否認,該案將是移動回到舊金山的聯邦法庭。這將是2010年提起的訴訟中的最新發展,因為該案搬到下級法院以確定Google在使用受版權保護的軟件時是否“合理使用”。這將類似於復制受版權保護的文本中的簡短報價,該文本不需要任何形式的付款方式。
伯克利大學法學教授帕梅拉·薩繆爾森(Pamela Samuelson)說:“我們中有些人希望對版權有所了解,但這將來自其他法院。”
如果Google在下級法院失去案件,那麼公司和Android的成本仍然不確定。此外,這樣的決定將在科技行業產生影響,因為API被廣泛用於允許軟件相互合作,並且是智能手機,應用程序和雲計算中的關鍵組件。
“您不應該讓API的所有者最終擁有另一個人的計劃,”電子邊境基金會特別顧問邁克爾·巴克萊(Michael Barclay)說。
Google及其支持者認為API應該是經過考慮的由於功能性項目,因此版權不應涵蓋。但是,API與軟件的基礎代碼不同,該代碼可以為版權聲明。
照片:彼得·卡明斯基(Peter Kaminski)|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