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駕駛員不要喝酒和駕駛,但看來,即使是那些清醒的人也應該謹慎行事,因為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研究人員發現,許多美國人在喝醉的駕駛方面違反了法律。
在8月7日發表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每週報告(MMWR)上發表的新研究中,研究人員透露,在過去一個月中,大約有420萬人至少陶醉一次,這相當於每年數百萬次酒後駕車。
研究人員研究了行為風險因素監視系統調查的結果,該調查詢問了受訪者的風險採取行為。數據顯示,在調查前一個月,美國約有1.8%的人口(約4.2個人)喝醉了。
研究人員說,這在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轉化為1.21億醉酒駕駛實例。
研究還指出,2013年美國造成的死亡人數約為造成死亡的三分之一,有10,000多人死於事故中,其中至少一名駕駛員的血液含量至少為0.08克(g/dl),這是美國駕駛員的法定限制。
人們發現,普通的醉酒司機是21至34歲的年輕男性,他們的研究人員報告說,這些人佔所有酒後駕車情節的三分之一。
當涉及性別時,男人在五分之四的酒後駕駛事件中也出現了模式。
那些報告醉酒的人也傾向於與其他類型的危險行為有關,包括暴飲暴食和有時不戴安全帶。
大約85%的人在影響力的暴飲暴食下開車,而那些不總是戴安全帶的人駕駛醉酒的人則是那些總是戴安全帶的人的頻率約三倍,促使研究人員暗示每個州都應採用主要安全帶法律,這將使律師執法人員能夠在不遇到其他交通犯罪的情況下彎腰彎腰,這將允許駕駛員或乘客罰款。
“此外,在居住在二級安全帶定律的州的酒精障礙駕駛員中,安全帶的使用量尤其低,”寫研究人員艾米·傑特(Amy Jewett),來自CDC和同事預防無意損傷的部門。 “綜上所述,這些發現表明,如果每個州都有主要的安全帶法律,則飲酒型駕駛員的死亡人數可能會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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