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必然的:歐洲人可以要求谷歌刪除包含與他們有關的資訊以及他們認為「不適當、不相關或不再相關」的網路頁面的連結。谷歌開始運行,但在某些條件下...
被遺忘並不那麼容易......特別是因為谷歌刪除有關您的某些信息的必要條件仍然存在辯論。但讓我們先從刷新我們的記憶開始吧!首先,「被遺忘權」這個表述涵蓋了什麼?我發現英文版本更清晰,因為直譯是「被遺忘的權利」。實際上,這意味著你我可以要求搜尋引擎刪除我們的部分過去。
因此,歐洲認為對某些困擾我們的事實進行去索引屬於我們的資料保護權。我想我們都同意這一點:並不是因為有一天一個困惑的人透露了關於我們的信息、一張照片或一段非常私人的視頻,當我們在谷歌中輸入我們的名字時,它必須不斷地回到表面。至少,這很煩人。最糟的情況是,這是一種懲罰。但具體來說,誰能判斷呢?
我們應該刪除所有我們不喜歡的頁面或評論嗎?我們的評價是不是太主觀了?
談法律的適用還有些早…
事實上,是Google決定是否刪除內容。事實上,歐洲法院已指定搜尋引擎為該問題的法官。因此,搜尋引擎在回應取消索引請求之前建立了某些標準。例如,Google拒絕取消引用與我們的專業活動或業務相關的資料;他也不會觸及有關公眾人物的信息;並且不會刪除我們自己建立的頁面,例如社交網路上的頁面。
但還不太清楚。尤其是私人生活/公共生活的概念對每個人來說並不相同。這特里爾韋勒的書最近曝光總統私生活提醒我們!而且,我們也不知道其他搜尋引擎是否會套用相同的規則。因此,我認為目前更準確的說法是,我們正處於測試階段,而不是法律適用階段。
在法國,自從Google推出「被遺忘權」表格以來,它已經收到了大約 135,000 個請求。一半被接受,但三分之一被拒絕,15% 需要深入研究。
谷歌的眼中釘
谷歌似乎越來越拒絕刪除請求。顯然,這種被遺忘權並不合搜尋引擎的味道。出於幾個原因。因為管理起來很繁重,因為他發現自己面臨著巨大的責任,因為他冒著罰款的風險,也因為他捍衛的網路理念違背了某種理念。
請記住,2010 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其總裁 Eric Schmidt 在接受采訪時華爾街日報,關於這一代青少年,如果他們不想被今天在社群網路上發布的所有內容所壓垮,他們就別無選擇,只能改變自己作為成年人的身份。提供另一個身分作為唯一的隱私保護…這項聲明並沒有讓網路使用者無動於衷。
在歐洲,對許多人來說,被遺忘權已經成為網路無情記憶的答案。在大西洋彼岸,我們仍然對其優點感到非常困惑。我自己也不確定我們是否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惡夢 1984
美國人甚至將被遺忘的權利視為一種危險。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住「被遺忘權」和「隱私權」之間是有區別的。被遺忘權涉及每個人都可以存取的資料。事實上,它反對網路使用者的資訊權,因為先前公開的資料正在被刪除。他也反對言論自由。
此外,我們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已經受到監管。多年來,谷歌一直根據法院命令刪除了大量內容。有了被遺忘權,我們走得更遠,因為我們正在談論根據個人的簡單請求刪除內容,而不需要經過法院判決。對很大一部分美國人來說,這就是 1984 年惡夢的化身。他們揮舞著貧窮和審查的網路的威脅。
網路使用者是否能夠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改寫歷史?更糟的是,谷歌是否應該成為每個人應該或不應該看到什麼的評判者?
公民對話開放的教訓
基於所有這些原因,谷歌拒絕獨自決定應該刪除或不應該刪除的內容,並組織有關該主題的辯論......而且,這一次,它甚至給歐洲上了一堂開放對話的課!
搜尋引擎成立了諮詢委員會:專家將在明年11月之前收集歐洲公民關於資訊權利和被遺忘權之間邊界的意見和想法。 9月25日,一場大型公開辯論在巴黎舉行。預計將於 2015 年初得出結論。
同時,歐洲表示將制定一份可接受的標準清單,以幫助Google最好地回應取消索引的請求。我們知道,舊大陸相信監管的優點和好處。不是美國人。歷史會證明誰是對的……如果那時一切還沒被抹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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