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議會於 5 月 9 日星期四一讀通過了該法律,旨在根據《網路新聞機構和出版商的利益》建立版權鄰接權。歐洲網路版權指令,三月透過。在一間稀疏的房間裡,80 名代表投了贊成票,1 人反對,1 人棄權。
這項相關權利最初源於社會主義提案,後來由現代民主黨代表帶到了法國半圓。該文本已在一月份獲得參議院一致批准,現在必須再次提交參議員才能最終通過。
通過的法律將保護期限延長至兩年。在這個新的閱讀過程中又做了一個補充:超連結和非常短的摘錄的使用已被排除在該相關權利的付款之外。
90%收入被沒收
«這對媒體來說是生死攸關的問題»,該案文報告員派崔克‧米尼奧拉回憶道。目前,數位平台佔據了線上媒體約 90% 的收入。該法律旨在重新平衡數位巨頭、傳播新聞內容的媒介以及所述內容的創作者(出版商和新聞機構)之間的關係。
當 Google News 等聚合器或 Facebook 等社群網路轉載記者的文章或照片時,該相關權利的創建需要向記者支付報酬。
平等地位?
這些平台必須確保出版商和機構對其使用者使用出版物的透明度。目的是更好地評估價值共享,以加強創作者和權利持有者相對於使用其作品的廣播公司的談判地位。
此佣金的金額將由雙方透過集體協議協商決定。帕特里克·米尼奧拉 (Patrick Mignola) 呼籲出版商和代理商齊心協力與平台進行談判。
就 Gafam 而言,尤其是谷歌,他們在整個歐洲開展了惡毒的遊說活動,強烈反對歐洲指令。作為警告,搜尋引擎甚至刪除了2014 年西班牙試圖單獨立法時,Google在西班牙的新聞服務。目前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加法姆願意進行談判。
歐洲勝利
但基於網路巨頭無法坐擁7億用戶市場的原則,歐洲人將團結視為力量。經過兩年多的激烈辯論,歐洲議會議員於 3 月底通過了所謂的「版權」指南,以使 2001 年的立法適應數位時代。歐盟 28 個國家有兩年時間將新規則納入其國家立法。
在 5 月 26 日歐洲選舉的競選活動中,帕特里克·米尼奧拉 (Patrick Mignola) 藉此機會提醒我們,“歐洲的勝利[…]儘管有些人不滿,但它有能力建立主權,從而加強了歐洲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