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網路上仇恨言論的激增,政府希望加強鎮壓和監控機制。但這能容忍到什麼程度呢?採訪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CNCDH)主席克里斯蒂娜·拉澤爾格斯(Christine Lazerges)。
最近幾週,政府增加了支持加強打擊網路仇恨言論的聲明。弗朗索瓦·奧朗德總統在 2 月 23 日的 CRIF 年度晚宴上談到了這個話題。上週,內政部長伯納德·卡澤納夫會見了矽谷網路巨頭,旨在加強打擊網路恐怖主義宣傳的力度。司法部長克里斯蒂安·陶比拉 (Christiane Taubira) 於 2 月 22 日星期日宣布,政府正在尋求加強法律武器庫,以打擊網路上的種族主義和反猶太主義。
事實上,一項法案正在製定中,曼努埃爾·瓦爾斯很快就會提出該法案,對網路參與者進行更嚴厲的鎮壓並承擔更多的責任。但這不是言論自由的風險嗎?我們採訪了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CNCDH)主席克里斯蒂娜·拉澤爾格斯(Christine Lazerges)。該組織最近發布了關於打擊網路仇恨言論的意見。
01net.com:在網路上遇到攻擊性內容的人可能很難區分言論自由和仇恨言論。如何區分?
克里斯汀·拉澤格斯: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網路為意見和想法的多元化提供了一個強大的論壇。然而,這並不是一個完全自由的空間。我們可以完美地捍衛令人震驚的想法,但這絕不能透過表達對他人的仇恨來質疑我們的民主「共同生活」。當然是自由,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仇恨言論是對言論自由的濫用,必須打擊。它們涵蓋了可能冒犯或鼓勵對族裔群體、宗教群體、婦女甚至少數群體的蔑視、敵意或暴力的所有表達形式。
我們認為,打擊這些濫用行為(包括網路上的濫用行為)的最佳框架是 1881 年的《新聞自由法》。它也為公民提供更多保障,防止過度鎮壓。
然而,2014年11月13日的法律將恐怖主義行為納入刑法,而這一罪行此前曾在1881年的法律中受到懲罰…
化學發光:這是正確的,我們在9月25日的意見中也反對這一點。當評論引發恐怖主義行為時,這對於隨後產生影響的挑釁是合理的。但除了這些具體情況外,我們認為我們應該保留在1881年法律的框架內。
一月份的襲擊事件發生後,立即出現了許多人為恐怖主義道歉,並導致定罪。他們有道理嗎?
化學發光:對某些人來說是,對另一些人來說則不然。在情緒的影響下,壓抑的非常過分。緊急程序不適合判斷此類罪行,更是如此,因為 2014 年 11 月 13 日的法律對宣揚恐怖主義的定義仍然非常模糊。也正因如此,判決結果差異極大。這引起輿論的不理解,只會對打擊仇恨言論產生反作用。因此,立法者至少有必要明確他所說的「為恐怖主義道歉」的含義。
CNCDH 認為數位經濟信心法(LCEN)「無效」。為了什麼?
化學發光:因為它的許多規定並未適用。尤其是第六條的刑事條款,該條款對未建立舉報制度的網路參與者進行了處罰。
此外,在 CNCDH 舉行的聽證會表明,外國行為者與法國當局之間缺乏合作。第一個聲稱他們的外國人身份[即他們作為外國人的身份,編者註]並認為法國法律與他們無關……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服務提供者的幫助,要識別非法言論的作者是極其困難的.我們認為,第 6 條涉及在法國領土上進行經濟活動的任何公司。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建議國家擴大 LCEN 的領土範圍。在我們看來,這是國家征服其數位主權的重要一步。
您還說,我們需要讓扮演「積極角色」的網路供應商對網路上發布的內容承擔更多責任。我們到底在說什麼?
化學發光:有些提供者僅被動地託管內容,有些則透過引用、排名、推薦等對其進行個人化處理。幾家大型商業網路公司就是這種情況。如果這些行為者在內容中發揮積極作用,他們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有義務預防性地偵測可能構成犯罪的內容。
這種檢測將使用基於語義向量和上下文的演算法來完成。如果這些參與者擁有技術資源,可以出於商業目的提出複雜的個人化建議,那麼他們也應該有能力檢測仇恨言論…
這種語意監視讓人想起老大哥。這不會對言論自由構成風險嗎?
化學發光:不,因為它只是檢測,而不是刪除。隨後由服務提供者聯繫公共當局。我們不要監管先驗私人內容,也不是私有化審查制度。
因此,CNDH 的地位是平衡的,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系統來解讀。在這方面,司法部長馬克·羅伯特在其關於網路犯罪的報告中還建議,網路服務提供者應承擔預防性監視的義務[但有一個顯著的區別:所有服務提供者都會關注,請參閱第25 號提案, p。 185,編者註]。
另請閱讀:
關於網路犯罪的報告提醒公民自由的捍衛者,於 02/07/2014
網路犯罪:卡澤納夫希望「增強」網路參與者的能力,於 20/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