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必須預料到會收到來自布魯塞爾的壞消息。根據彭博社,歐盟委員會將在 DMA 框架內對 IT 製造商實施最後的製裁。它因阻止開發人員與其應用程式的用戶自由溝通、向他們提供付費優惠或更優惠的訂閱而受到批評。
蘋果公司同意接受歐洲罰款
罰款可能會在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離職前實施,她將於 11 月底離職。但委員會也可能決定將這個痛苦的過程推遲到稍後。根據該規定,監管機構最多可收取年度和全球營業額 10% 的罰金,如果屢次違規,甚至可提高至 20%。就蘋果而言,這一數字可以迅速攀升,因為僅在第三季度,該公司的營業額就達到了近 950 億美元。
去年 3 月 DMA 條款有效實施後不久,歐盟委員會就啟動了調查。蘋果公司在其葡萄酒中加了水在提出問題的幾點但歐洲高層已經有機會了要求更多,等iPadOS 仍然是最近才出現的。
蘋果必須已經和解罰款18億歐元,作為違反音樂串流媒體領域競爭規則(不包括 DMA)的一部分而實施。這又是一個制裁蘋果公司禁止開發者在應用程式中與用戶交流的問題。
來源 : 彭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