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共同體法院已作出裁決。對她來說,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在 2004 年做出的決定授權將資料傳輸給美國海關當局
有關前往美國的乘客的個人信息「沒有基於適當的法律依據」。這是 5 月 30 日星期二作出的判決的結論。社區法院所做的決定
歐洲協議制止了這種做法。它應該迫使歐洲理事會很快譴責與華盛頓達成的協議。華盛頓隨後要求航空公司允許其訪問
其預訂和出發控制系統中包含的電子資料。該資訊稱為乘客姓名記錄(訂座記錄)。
對CNIL的批評
經過幾個月的爭論和僵局,美國國土安全國務卿湯姆·里奇和歐盟代表最終於 2004 年 5 月 28 日在華盛頓達成協議
歐洲的,歐洲的決定使之成為可能。今日訊息,例如乘客的飲食偏好、信用卡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完整行程
他們的活動會提前自動傳達給美國當局,法國國家資訊科技和自由委員會強烈批評這些做法,認為美國沒有為資料處理提供足夠的保護保障。
也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