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服務超POP共乘(包含在 Uber 行動應用程式中)受到 DGCCRF(競爭、消費和詐欺抑制總局)的關注。
她強調「此類網站為司機提供報酬的任何做法都具有非法性質,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成本分攤」。其調查部門已啟動調查(未透露姓名)超POP)。
2014年2月5日在巴黎推出,超POP將任何持有 3 年以上駕照的人和車主轉變為代表第三方向其服務計費的「司機」。這項服務與傳統計程車競爭,已經與專職司機駕駛的客運車輛 (VTC) 交戰。
DGCCRF 警告司機
首先,Uber 共乘的發票原則會帶來問題。這項服務被宣傳為受 VTC 服務(帶司機的旅遊車輛)啟發的客運服務。需支付進場費(1 歐元),另加每分鐘價格(0.35 歐元)和每公里價格(0.80 歐元)。
對於 DGCCRF 而言,「以共乘為幌子進行乘客運輸,以營利為目的,是非法的。這確實構成未經授權的公共交通活動。那些人會參與這項活動,特別是透過網站,會將自己暴露在刑事制裁」。
她還回憶說「混淆合法共乘和營利性運輸服務構成欺騙性商業行為»。
另請閱讀:
–Uber在巴黎推出共乘服務,與計程車競爭(2014 年 2 月 5 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