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義站在美國當局這一邊,那麼Google必須屈服鉻合金。這種分裂顯然與搜尋引擎無關,而搜尋引擎的網路瀏覽器是世界上使用最多的。因此,Chrome 代表了該公司經濟模式的重要支柱,該模式本質上是基於定向廣告的顯示。
谷歌希望保護其優勢地位
谷歌肯定是犯有反競爭行為,但該團體對量刑仍有發言權。首先,他總是有上訴的可能性(這是在準備中),然後公司可以提出自己的「補救措施」。法院將於明年四月就此事聽取雙方的意見,但隨著上訴的進行,最終的決定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和二審才能做出。
顯然,谷歌的提議比美國司法部(DoJ)的提議要弱得多。因此,該公司建議為Android合作夥伴製造商提供更靈活的許可:他們將不再需要安裝Chrome或搜尋來獲得Play Store許可。因此,他們將能夠在自己的設備中重新安裝競爭的搜尋引擎,以及其他人工智慧助理(目前是 Gemini)。
同樣,開發人員將能夠設定 Google 以外的預設搜尋引擎。蘋果、Mozilla 甚至三星將能夠與任何搜尋引擎簽訂協議,這是該試驗的關鍵之一(蘋果每年獲得約 200 億美元,以使 Google 成為 Safari 中的預設搜尋引擎)。如果與 Google 達成協議,該期限將每年一次。
谷歌提出的措施有效期限為3年。該公司認為更長的期限(原告聲稱10年)會對創新產生影響。
毫不奇怪,谷歌的提議與強制出售 Chrome 背道而馳。即使被判有罪,搜尋引擎也會全力捍衛自己的立場。法院會怎麼想還有待觀察。
來源 :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