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檔案館,因透過其「將網頁存檔 25 年而成為互聯網的記憶」而聞名回程機»,在與四大出版社的較量中輸掉了第一輪。一名美國法官於 3 月 25 日星期五裁定該非政府組織違反了版權美聯社透露,該組織透過借出圖書的數位副本來擴大規模。 2020 年 6 月,包括法國阿歇特出版社在內的四家圖書出版商對該協會提出了投訴。他們認為,網路檔案館在2020年第一波疫情期間,未經授權傳播他們的作品,侵犯了他們書籍的版權。
在圖書館關閉期間,基金會決定成立“國家緊急圖書館「, 和數位圖書借閱服務該網站的營運時間為2020年3月24日至6月16日。部作品不能只由一個人查閱一次一個人。
網路檔案館能否從版權例外的「合理使用」中受益?
但在第一次禁閉期間,這個限制被取消了:幾個人可以同時查閱同一本書。對出版社來說,這無非是在不支付版權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作品,相當於大規模盜版。因此,他們於 2020 年 6 月提出投訴,幾週後網站終止了該計劃。
為了證明這項借閱服務的合理性,互聯網檔案館依靠“合理使用» 或合理使用,美國法律規定的版權例外,允許在某些條件下未經授權分發受保護的作品。為了受益於這種合理的使用,必須滿足幾個條件。例如,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必須對公眾有益。對版權所有者的(財務)影響也不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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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也會考慮其他因素,例如複製的作品數量。但對於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約翰·G·科爾特爾(John G. Koeltl)來說,這些條件並未得到滿足。因此,合理使用不能證明這種“國家緊急圖書館»。 «儘管[互聯網檔案館]有權借出其合法獲得的印刷書籍,但它無權掃描這些書籍並批量借出數位副本。“,他在決定中寫道。他指出,該協會仍可繼續提供已落入公共領域的作品。
作者和出版商對此決定感到滿意
該協會已宣布將提起上訴。 “今天的決定(…)對所有圖書館和我們服務的社區都是一個打擊”,互聯網檔案館開放圖書館主任克里斯·弗里蘭 (Chris Freeland) 在一篇文章中寫道他們博客上的門票。 «這項決定(……)減慢了數位時代資訊的獲取速度,損害了所有讀者,無論他們身在何處。»,他補充道。如果法官在上訴中也作出有利於出版商的裁決,該協會可能需要支付巨額賠償,但具體金額尚未確定。
對於作者和出版商來說,這項決定是受歡迎的。作家協會是一個專業的作家組織,認為“未經許可或有償掃描和出借書籍不屬於合理使用——這是盜竊行為,會貶低作者作品的價值」。美國出版商協會在聲明中宣稱公報,該決定重申了版權法的重要性。
來源 :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