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德满都邮报》称,正在讨论向世世代代生活在国外的尼泊尔裔个人和家庭发放身份证报告。
尼泊尔法律部正在考虑修订《2007 年非居民尼泊尔法》,以便为不属于当前非居民尼泊尔人定义的尼泊尔裔外国人颁发单独的身份证。目前,一项法律允许非居民尼泊尔公民,但非居民尼泊尔人的权利有限。
法律部长阿贾伊·库马尔·乔拉西亚 (Ajay Kumar Chaurasiya) 表示,政府已开始制定法律,向世代居住在国外的尼泊尔裔外国人发放身份证。其中包括斐济、马来西亚、缅甸和泰国的尼泊尔语社区,他们要求提供这些身份证。
目前,一个世纪或更久以前离开尼泊尔的人的后裔不受《尼泊尔非居民法》的承认,但如果其家人至少在三代之前移居国外(不包括南盟国家),则该法确实承认尼泊尔血统的外国人。符合资格的人可以获得身份证,而《公民法》则允许获得非居民尼泊尔公民身份,并授予有限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与此同时,其他国家已经为居住在海外的国民提供身份证(在某些情况下是数字身份证)铺平了道路。例如韩国就有移动身份证服务,使他们更容易从国外获得公共服务。
与此同时,居住在海外的巴基斯坦公民可以申请 NADRA NICOP,尽管仅限于某些国家。巴基斯坦公民有资格申请 NADRA NICOP,使双重国籍人士无需签证即可进入巴基斯坦。申请可以通过 NADRA 的在线平台或应用程序提交。
符合 Smart NICOP 资格的人包括在某些国家/地区获得公民身份的巴基斯坦公民,NADRA 网站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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