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在收到 5,000 多起投诉后,DGCCRF 对 42 家提供电话、互联网接入和电视服务的机构进行了调查。该行业的结果并不是很好:其中 28.6% 的企业表现出异常。
中小型运营商成为焦点
这些投诉大部分涉及滥用《消费者法》的规定;它规定消费者只能接受运营商对其合同所做的(价格或使用)修改。然而,他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得到通知,并且他保留免费终止合同的可能性。 DGCCRF 表示,有过错的主要是中小型替代运营商:“他们往往不了解电子通信提供商的许多义务»。
欺诈预防部门还指出,尽管这些优惠已系统更新,但提供的时间有限。例如,尽快订阅有趣的优惠;事实上,这些优惠每隔很短的时间就会相继出现,甚至重叠。获得吸引消费者的永久优惠»。
经济部侦查人员还指出某公司隐性认购的做法“其主要活动包括发布可通过计算机或手机访问的各种服务”。这是 90 起投诉的主题:投诉人注意到,在不必要地订阅了该公司发布的一项服务后,他们的电话账单金额增加了。
总而言之,DGCCRF 就商业或欺诈行为发出了 7 项法律警告、2 项行政禁令、3 份刑事报告和 1 项行政 PC。
来源 : 总局气候变化研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