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视频共享网站在其页面上非法发布电影,则可能会被判犯有假冒罪。但如果他撤回这部电影,他也可能会因为做得不够快而受到谴责。这就是 20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在巴黎高等法院发生的 Dailymotion 事件。
2008年3月,两家制作公司Les Chauves Souris和120 Films在发现这部电影后分配了场地谢坦非法提供。 2009 年 1 月进行的观察发现了影片中的 6 个视频。据法新社报道,周五,法院裁定 Dailymotion 没有«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移除胶片,导致胶片无法再次上线谢坦被举报为非法»。简而言之:当得知该影片在其页面上非法存在后,该网站的反应不够迅速。
“立即”删除内容
此类判断基于数字经济信心法第六条中的一个简单副词:要求技术服务提供者采取行动«及时»一旦收到举报,立即删除非法内容,否则将承担责任。然而,法律没有规定与此相对应的反应时间«及时»。这由法官自行决定。
因此,Dailymotion 必须向两家制作公司各支付 15,000 欧元的赔偿金,并且必须使该影片永久无法观看。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网站计划上诉。
无论如何,这种判断并非史无前例。 2008年3月,sitearme-collection.com也发生了同样的事件,该网站发布了电话窃听的报告。他在收到报告四天后删除了该内容。对于法院来说太长了,法院谴责了该网站的出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