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征税涉及作者作品(主要是音乐作品)的传播。受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管理 FM 收音机的郎氏定律的启发,它们已被稍微重新评估”考虑到全球网络受众“,根据管理层的说法作家协会商业广播电台将按其营业额的 6% 征税,每月浏览量为 150 万次的页面浏览量至少为 6,500 法郎(不含税)。下载权将自动包含在该价格中。除此之外,社区广播电台的定价将相当于每月至少 1,500 法郎(不含税)的网站建设成本的 5%。每月50万页面浏览量,100万页2,200 FHT,150万页3,250 FHT。然而,这种降低的成本不包括下载。然而,目前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地面广播电台受益于包括在任何媒体上播放其节目的一揽子计划,面对网络广播公司可能的强烈抗议, Sacem 指出,这些法令价格仍然是“实验性的“今年将减少 20%”考虑到启动阶段”这种分配方式。
感谢 Sacem 与芝麻,负责追回多媒体作者的权利,所筹集的部分款项将捐赠给 Ses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