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卫生部长马里索尔·图兰,宣布即将发布药品网上销售管理法令。完成了,该法令于 2013 年 6 月 23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从 7 月 12 日起,大约 4,000 种非处方药物可以在互联网上订购。
该法令规定,药品电子商务必须通过其创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已获得地区主管卫生机构总干事的授权”。根据 2012 年 12 月 21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条例的规定,它将是药房的虚拟延伸。它还必须包括允许其被识别为授权站点的标志,特别是指向该机构网站的链接国家药品保健品安全。
另一方面,必须提供药品“以客观、清晰、无误导的方式”使用说明必须以 PDF 形式提供并且可打印。至于价格,必须清楚地显示并“没有任何增强的技巧”。
除其他功能外,该网站必须包括一个安全的空间,允许客户和药剂师在验证订单之前进行交换。换句话说,电子邮件地址或对话框。“当患者通过任何安全方式向药剂师提出问题,以保证交换的机密性并验证对话者的质量时,后者有义务做出回应,特别是通过电子信件或对话框的方式»,表示法令。但不会有讨论论坛。在验证订单之前,患者还必须回答一份调查问卷,说明他们的年龄、当前治疗、过敏史等。
最后,您可以在药剂师的负责下从药房领取药物或将药物运送到您的家中。
另请阅读:
官方公报中的法令(文档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