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某種意義上說,倫敦的暴動無視解釋。所有暴民暴力都這樣做。試圖解釋它時,社會學家通常首先告訴您,沒有辦法預測什麼會引發暴力起義。
“集體行為現象的最重要特徵,尤其是騷亂,是它們是自發的,本質上是不可預測的,而且許多統計學上的罕見事件也是如此,”紐約州立大學的社會學名譽教授埃里希·古德(Erich Goode)說,他已經研究並寫了關於犯罪學,犯罪學和集體行為的文章。
像地震或耀斑,在8月4日在倫敦發生的一次意外警察槍擊事件發生後,暴力的突然升級是隨機的。
也就是說,有可能分析隨後的人群暴力背後的心理學。解釋此類事件的最廣泛接受的理論是在英格蘭利物浦大學的心理學家克利福德·斯托特(Clifford Stott)提出的,以解釋足球小流氓。 “至關重要的是,我們知道'騷亂'不能被理解為爆炸'暴民非理性,'”斯托特在英國報紙《獨立報》中解釋說:“也不能用易於犯罪的人的病理性傾向來充分解釋。 ”
與認為暴民完全是一個心在置的混亂球的信念相反,斯托特的人群行為理論被稱為詳盡的社會身份模型,認為人群中的個人確實會不斷思考自己。不過,除了個人身份之外,他們還發展了一個臨時的社會身份,其中包括小組中的其他所有人。當該組織面臨反對派時,例如警察不加打破了,用警棍(社會身份)毆打其成員。該小組的成員開始共同努力,以與之共同的壓迫者作鬥爭。
這最能解釋在警察槍擊事件發生後暴力的升級:暴民成員感到受到威脅和反應,以保護自己。 [恐懼心理學這是給出的
警察回應
為了防止鞏固暴徒之間的社會認同,斯托特建議警察保持這種看法,即他們在與人群打交道時會合理地行事。他們必須專門針對犯罪行為,而不是將人群中的每個人都視為同樣犯罪。斯托特相信,研究似乎支持這一觀念,即人群通過合理地行事來應對理性的警察行動。
麻省理工學院的社會學教授加里·馬克思(Gary Marx)也是幾本關於集體行為和起義書籍的書的作者,他也認為警察對人群的回應是事件如何進展的決定因素。馬克思告訴《生命的小謎團》,這是生命科學的姐妹遺址,“權威通常要么過度應對措施或不足之處。” “如果他們的反應太快或太嚴重,它會引起反應,但是如果他們太慢,人們認為他們可以擺脫更多。”
他說,諸如使用催淚瓦斯之類的不加選擇的反應可能特別危險,因為它們可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通過社交媒體,消息很快傳播出不合理的警察暴行。馬克思說:“顯然,新的溝通方式是改變遊戲規則的人。”
混合動機
就倫敦暴動以來,倫敦騷亂已蔓延到英國的其他地區,大都會警察從一開始就失去了合法性,當時他們槍殺了他們錯誤地認為正在向他們開槍射擊的毒販馬克·杜根(Mark Duggan)。
那些覺得自己與杜根(Duggan)處於同一群體的抗議者迅速陷入暴力。但是,奇怪的是,該組的成員不適合任何特定類別。
Goode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與行為科學家所寫的過去的騷亂如此獨特的是,現在暴動者的融合是異質的演員,具有不同的動機,有些動機:有些是針對政治動機,有些動機,有些是搶劫,還有其他人從事野性和瘋狂的行為。” “因此,很難從類似的行為進行理論化……這是由截然不同的衝動引起的。”
威爾士加的夫大學暴力與社會研究小組的研究人員西蒙·摩爾(Simon Moore)認為,有一個因素可能使所有暴徒團結起來:他們的地位較低。他在去年與沃里克大學的同事進行的研究中,摩爾發現,在同一地理區域中,經濟級別低(比其他人都差,而不是實際的貧困,這被定義為無法負擔所需的東西,引起了痛苦。
摩爾說,除了痛苦之外,大量的研究發現,低地位也導致了仇恨的感覺。他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然而]另一個工作領域表明地位較低,這引起了壓力,這與侵略有關。” [憤怒是一種精神障礙嗎?這是給出的
小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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