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府在國家另一端似乎準備好對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更多控制權。
在緬因州,正在採取行動,以廢除警方用來掩蓋其面部識別的州法律。華盛頓州繼續被隱私權劃分,但立法者通過了一項更具針對性的措施,以規範公共和私人使用面部識別工具。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聖克魯斯,一個小假期和大學小鎮就在矽谷的聖克魯斯山上,公共安全委員會投票通過了一項禁止該技術的法令。
努力中的一個共同點是拒絕必須隱藏生物識別系統才能有效的觀念。
星期五,緬因州的州刑事司法委員會聽取了“增加政府問責制的行為”的評論,廢除法案一項2013年的法律允許州警察既不能確認也不否認他們已經部署了可用於監視的技術,包括面部識別系統。
據緬因州的州公共安全專員承認,面部識別的使用僅在本月的承認波特蘭新聞先驅。
緬因州警察少校克里斯托弗·格羅頓(Christopher Grotton)可能意識到一種廣泛的反監視情緒,作證說,非攜帶者在監視方面的使用可能已經被過度使用了。
媒體先驅引格羅頓說:“我們相信有時候,有限的反應仍然是有道理的。”州立法機關沒有安排會議來決定這一問題。
然而,華盛頓州的州議員本月通過了立法,對使用面部認可的幾項新限制。法案,SB 6280,現在去州長進行簽名或否決權。
法案需要地方和州機構披露其對技術的使用。它還迫使機構在使用面部掃描並測試偏差之前進行訓練。最後,必須創建一個工作隊來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弱勢群體的歧視。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機關連續第二年未能找到有關數據隱私的共同點。有爭議的是創建與歐盟類似的一套權利通用數據保護法規。一個賬單失敗當該人要求時,將要求公司刪除他們收集的個人的數據。
在聖克魯斯,公共安全委員會批准了一項提議的法令,如果市議會通過,將阻止該市使用面部認可。該措施可以在4月由理事會投票。
該法令還將迫使市政官員在使用監視技術之前舉行公開聽證會。同樣,官員們將需要製定具有綜合監督和問責程序的使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