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法學院法學院教授金伯利·韋瑟爾(Kimberlee Weatherall)在最近的一次ACS智囊團會議上聲稱,過時的隱私法正在使澳大利亞居民收集和使用生物識別數據不當。
根據Weatherall的說法,ACS信息年齡,《 1988年的隱私法》的創建是為了保護個人的數據。儘管如此,該法律“從未旨在解決隱私的基本權利,這不僅僅是數據保護更廣泛。”
相反,法律專家補充說,澳大利亞政府正在嘗試使用並非為此目的設計的立法來處理面部生物識別技術。
取而代之的是,Weatherall認為,應將面部識別,指紋和其他生物識別數據捕獲為政府正在進行的隱私法審查的一部分。
教授解釋說,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包括IBM大部分被拉出2020年的生物識別市場。
在數據洩露過程中,缺乏生物識別數據的具體法規也會影響人們的安全性。
根據Kewal的說法,儘管生物識別技術是國家安全和執法目的[…]的絕佳工具,但需要遵循有關監督,透明和控制的適當立法。 ”
悉尼高中介紹指紋生物識別技術
同時,在澳大利亞學校接受了生物特徵識別技術的審查調查通過對話。一支位於悉尼的學者團隊考慮了一所悉尼高中的情況試圖捕獲指紋生物識別技術學生以防止設施廁所中的故意破壞行為。
學生將不得不註冊,然後在進入並離開廁所時掃描指紋(如果選擇退出生物識別技術)。
經過一些父母和數字權利倡導者的批評,生物識別學校計劃被暫時停止當學校諮詢社區時。
對話中的學者們認為,澳大利亞通常需要趕上了解學校生物識別技術的短期和長期影響。
為此,該國應提供有關不同生物識別技術並創建公共登記冊的其他社區教育。後者將使使用,介紹和拒絕技術的地方更加透明。
作者提出了十個問題,父母應該向孩子的學校圍繞生物識別技術和Edtech詢問孩子的學校,例如如果他們的孩子選擇退出會發生什麼。
在其他新聞中,澳大利亞政府越來越多地使用生物識別技術監視被拘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