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最近對一家中國公司失去了商標訴訟,實際上失去了全國使用“ iPhone”品牌的權利。
該法律訴訟使美國OEM與Xintong Tiandi Technology(Beijing)Co. Ltd.抗衡,這是一家中國合資企業,在“ iPhone”名稱下製作和商品手袋和其他皮革產品。
根據一項報告來自法律日報(中國鏈接 - 翻譯)。該裁決承認,當地公司在皮革錢包,手袋和手機案例上使用全球著名名稱的全部權利。
您可以查看Xintong Tiandi提供的全部產品在其官方網站上提供。
該公司早在2007年就申請了一項專利來註冊“ iPhone”品牌。但是,蘋果在2002年之前五年前已經為電子產品提供了同一名稱。
2012年,蘋果公司與中國商標監管機構解決了這個問題,並繼續在下部北京法院提起法律事務。州當局不同意OEM。
這位中國商標監管機構在2013年的一項裁決中表示,蘋果無法證明“ iPhone”是該國著名品牌,然後Xintong Tiandi註冊了它。在國家機構認為,蘋果的利益將不受傷害。
北京市政高級人民法院最近的裁決支持了商標局的觀點。法院解釋說,iPhone於2009年首次進入中國大陸的商店,並未以智能手機名稱的小“ i”注意。
你應該流利的中文嗎?讀Xintong Tiandi在其官方頁面上的聲明。皮革產品製造商在法院的裁決中看到了“自由市場”的例子。該公司指出,它計劃與Apple緊密合作,以使電子產品和皮革產品的消費者受益。
儘管有註冊的結果排名,但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有利可圖的智能手機市場低於預期。 2015年,蘋果在銷售任期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當地公司華為和小米。超過4,900萬iPhone在該國發現了所有者,將蘋果削減了中國手機市場的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