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加利福尼亞成為美國第五個州,允許絕症患者通過醫生處方藥在法律上結束自己的生命。
州長傑里·布朗(Jerry Brown)儘管反對不同群體的反對,但傑里·布朗(Jerry Brown)簽署了《生命終結選擇法》,但選民和患者患有絕症,說法律是一種和平感的根源。
46歲的馬特·費爾柴爾德(Matt Fairchild),他是46歲的4階段黑色素瘤患者,每天服用數百隻藥丸以保持生命說。
“殺人不在乎”
然而,洛杉磯大主教何塞·戈麥斯(Jose Gomez)在周三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此舉將殺死“那些我們無法再容忍的苦難”,強調殺戮並不等於關懷。
根據6月9日生效的法律,患者必須年滿18歲,並且壽命少於6個月,才能獲得醫生的生命終止藥物處方。一旦處方填充,患者必須在自我管理藥物之前在48小時內完成表格。
該藥物的價格為4,000美元,大多數保險計劃都沒有覆蓋。
俄勒岡州,華盛頓和佛蒙特州已經制定了類似的法律。 2009年,蒙大拿州最高法院開始盾受到醫生輔助自殺的起訴的醫生通過其最嚴重的生病權利的擴大權利。自從制定裁決以來,有幾項嘗試通過與安樂死相關的法案,但沒有通過。
加利福尼亞的臨終法律部分受到了29歲的布列塔尼·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的景象的啟發。 2009年,梅納德(Maynard)是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名居民,拒絕被末端腦腫瘤固定,並決定搬到俄勒岡州訪問該州的合法立法,這是該國的第一條立法。
醫療保健中的區別模糊?
但是,隨著新法律生效,一些加利福尼亞州的醫生想知道該在哪裡劃清界限。
“突然,那條明亮的線並不那麼明亮,”說內科專家尼爾·溫格(Neil Wenger)博士認為,醫生輔助垂死的垂死模糊了過去對醫療保健提供者的明顯區別。
他還說,希波克拉底誓言指揮醫生避免傷害患者,並不提供毒藥來殺死某人。
在負責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實施新法律的同時,溫格說他不太可能練習它 - 這是違反他的誓言。他補充說,他“非常緊張”,並且不確定有多少患者將真正提出這一要求。
普羅維登斯健康(Providence Health)以及其他教會附屬醫院已經決定選擇退出,並指出有意結束生命與醫學和護理的核心原則不符。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政府研究所2015年的民意調查顯示,超過75%的加利福尼亞人讚成該法律。
加利福尼亞州長是前耶穌會神學院的學生,簽署了輔助死亡賬單去年進入法律。
據說他諮詢過一位天主教主教和其他宗教領袖,倡導殘疾人,他自己的醫生,甚至是大主教戴斯蒙德·圖圖(Desmond Tutu)大主教,以決定是否可以接受該法案,該法案將於2016年開始盛行10年。
照片:安德魯·馬龍|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