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失去了對2017年歐盟(EU)反托拉斯案裁決的上訴。該上訴被歐盟第二高法院駁回,該法院被稱為總法院。
這意味著歐盟委員會給Google的28億美元罰款。
歐盟委員會做出的最初裁決說,該公司對搜索引擎的使用違反了反托拉斯法。該裁決發現,Google同時使用其搜索引擎促進了其購物比較服務,同時降級其競爭對手的服務。
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可能會再次對該裁決提出上訴。可以通過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Google在2017年失去上訴歐盟反托拉斯案
Google失去了對一個人的吸引力歐盟反托拉斯案裁決於2017年做出。歐盟的第二高法院駁回了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的上訴。
根據邊緣,歐洲委員會做出的2017年裁決“發現Google在如何利用其搜索引擎來促進其購物比較服務並貶低其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方面打破了反托拉斯法。”
根據報告納斯達克總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在很大程度上駁回了Google反對委員會的裁決的訴訟,該決定是Google通過贊成自己的比較購物服務而不是競爭比較購物服務來濫用其主導地位。”
普通法院駁回了Google的上訴,這意味著,必須維持28億美元的罰款Google必須支付。該金額相當於24億歐元。
Google和Alphabet並沒有丟失所有希望,因為它們仍然可以提出另一個吸引力。如果他們決定這樣做,歐盟的最高法院將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2017年反托拉斯案裁決
根據The Verge,針對Google的反托拉斯案中使用的投訴實際上是在2009年提出的。購物比較服務案例實際上是三個歐盟針對Google提出的反托拉斯案件,根據納斯達克。
Verge的報告還指出,在歐洲委員會裁定後,Google已進行了必要的更改。允許的修改“競爭對手要出現在其購物搜索結果中,但競爭對手說,這只是為公司創造了新的收入來源,而沒有解決Google的基本優勢。”
根據《 Verge的報告》,駁回了歐洲委員會對歐洲委員會2017年裁決的上訴時說,它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表明Google違反了反托拉斯法律,其行為可以被視為有害。
本文由技術時報擁有
由伊莎貝拉·詹姆斯(Isabella James)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