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在收到 5,000 多起投訴後,DGCCRF 對 42 家提供電話、網路存取和電視服務的機構進行了調查。該行業的結果並不是很好:其中 28.6% 的企業表現出異常。
中小型業者成為焦點
這些投訴大部分涉及濫用《消費者法》的規定;它規定消費者只能接受業者對其合約所做的(價格或使用)修改。然而,他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並且他保留免費終止合約的可能性。 DGCCRF 表示,有過失的主要是中小型替代業者:「他們往往不了解電子通訊提供者的許多義務»。
詐欺預防部門也指出,儘管這些優惠已係統更新,但提供的時間有限。例如,盡快訂閱有趣的優惠;事實上,這些優惠每隔很短的時間就會相繼出現,甚至重疊。獲得吸引消費者的永久優惠»。
經濟部偵查人員也指出某公司隱性認購的做法“其主要活動包括發布可透過電腦或手機存取的各種服務」。這是 90 起投訴的主題:投訴人注意到,在不必要地訂閱了該公司發布的一項服務後,他們的電話帳單金額增加了。
總而言之,DGCCRF 就商業或詐欺行為發出了 7 項法律警告、2 項行政禁令、3 份刑事報告和 1 項行政 PC。
來源 : 總局氣候變遷研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