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原則使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接收個人化廣告,而無需收集或處理他們的資料。
「付費或同意」模式的局限性
網路廣告是數位經濟的關鍵部門,約佔線上內容出版商收入的 55%。然而,該行業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面臨重大挑戰,特別是自《個人資料保護法》生效以來。2018 年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GDPR)。
GDPR 要求線上內容發佈者獲得使用者的明確同意才能出於廣告目的收集和處理其資料。為了遵守這項義務,許多出版商使用 cookie 橫幅,當使用者造訪其網站時,這些橫幅會出現在螢幕上。這些橫幅通常為用戶提供兩種選擇:接受對其數據的追蹤或付費存取內容。
這種稱為「付費或同意」的模式帶來了幾個問題。一方面,這可以被認為是一種不公平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另一方面,它可能會損害用戶的體驗,因為用戶面臨重複且侵入性的同意請求。最後,它可能導致用戶對網路廣告失去信心,這可能被視為對其隱私的威脅。
數位廣告良好實踐原則
面對這些挑戰,歐盟委員會,在歐盟司法與競爭事務專員 Didier Reynders 的倡議下,發起了一項刪除 cookie 橫幅的倡議。目的是鼓勵數位廣告產業根據良好實踐原則做出自願承諾,保證尊重用戶的基本權利。
委員會考慮了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 (EDPS)(匯集國家資料保護機構的機構)的建議,提出了這些原則的修訂草案。這些原則特別為使用者提供了根據他們的偏好接收個人化廣告的可能性,而無需收集或處理他們的資料。
該選項比「付費或同意」模式的侵入性較小,它基於被認為更尊重隱私的技術,例如上下文定位或資料聚合。上下文定位涉及根據使用者正在造訪的網頁內容來投放廣告,而不使用 cookie 或其他識別碼。資料聚合包括將多個使用者的資料分組在一起,而不單獨識別他們,以便建立匿名設定檔。
第三種方式的優點
委員會提出的選擇對於出版商和使用者都有幾個優點。對於發布商而言,它有助於維持廣告收入,同時遵守 GDPR 並增強用戶信任。對於用戶來說,它使他們能夠從免費內容中受益,同時保護他們的隱私並接收相關廣告。
然而,這種選擇並非沒有挑戰。它涉及網路廣告價值鏈中不同參與者(例如廣告商、發布商、平台和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它還需要提高用戶的意識和教育,必須告知他們有關線上廣告的權利和選擇,正如歐盟委員會要求的另一項承諾中所規定的那樣:
「當內容至少部分由廣告資助時,當使用者第一次造訪網站或應用程式時,將會預先進行解釋。 »
其基本原理意味著,當一家公司透過使用行為數據或將其出售給第三方來讓消費者接觸基於追蹤的廣告而獲得廣告收入時,必須告知用戶這種商業模式。
對委員會來說,cookie 疲勞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使用者每次造訪網站時都會徵求他們的同意。因此,記錄這一選擇對於尊重消費者的選擇並且在合理的時間段之前不再詢問至關重要。
網路瀏覽器等應用程式應允許消費者提前保存他們的 cookie 偏好,以便始終選擇退出某些類型的廣告模式。
來源 : 歐洲活性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