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參議院一致投票通過馬克宏法案修正案,對搜尋引擎進行監管,該法案的目標是谷歌,但並未點名。經濟部長馬克宏反對文化與傳播委員會主席凱瑟琳莫蘭-德塞利 (UDI-UC) 的這項修正案,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正確的干預水平是歐洲水平。
但是,對於莫蘭-德塞利女士來說,“歐洲的程序很慢”等« 採取行動刻不容緩 »,“考慮到他們的一些做法對我們公司造成的有害後果”,而搜尋引擎是網路的主要門戶。然而,他們中的一些人的行為“破壞思想和觀點的多元化,損害創新並阻礙企業自由”,她說。
如果發生違規,電子通訊和郵政監管局 (ARCEP) 可能會處以最高可達搜尋引擎全球營業額 10% 的罰款。參議院還通過了社會主義者戴維·阿蘇林 (David Assouline) 提出的一項子修正案,規定向用戶提供的三個搜尋引擎中至少有一個「位於法國」。
請記住,歐盟委員會週三指責谷歌濫用研究主導地位在網路上,這可能會給他帶來 60 億美元的巨額罰款。它還展開了一項單獨的調查,以確定這家美國巨頭的產品是否違反了歐洲競爭規則。Android手機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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