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將在國外樹立判例”,文化部長 Renaud de Donnedieu de Vabres 沒有讓步:就目前情況而言,他的
帳單,該法案將歐洲有關版權及相關權利的指令轉化為法國法律,幾乎具有遠見。相比之下,
文字提及的批評者“技術上已經過時的願景”問題,或“一座壓抑性的毒氣工廠”代表們於 3 月 21 日星期二剛剛通過該法案,以 286 票贊成、22 票棄權、193 票反對。五月份,參議員將不得不調查這個棘手的問題。但它包含什麼
確切地 ?
全球許可證只是記憶
這種藝術家和權利持有者的報酬機制於去年 12 月在國民議會的議會討論一開始就出現了。感謝夜間會議,來自各方的代表
政治視野不顧政府的建議,通過了這項規定,使在音樂網路上下載音樂合法化點對點。全球許可證是基於向網路使用者收取的統一費率。代表們的通過導致波旁宮的辯論暫停。三月初,經過幾天的演習
程序程序相互矛盾,政府最終獲得
拒絕全球許可。相反,文本鼓勵使用各種合法的下載平台。
DRM 的認可和互通性的要求
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英文為 DRM)現已獲得法律正式認可,其規避行為很快將被視為犯罪。開發爆炸工具的駭客
他的保護以及提供這些保護的人將面臨六個月的監禁和 30,000 歐元的罰款。從事這種行為但不提供該服務的海盜將面臨 3,750 歐元的罰款。最後,簡單的持有者或
規避 DRM 手段的用戶將被處以 750 歐元的罰款,政府聲稱嚴格遵守技術保護措施的是互通性。顯然,任何商業購買的作品或從互聯網上合法下載的任何文件都必須
可在任何用於此目的的軟體或裝置上讀取。直到現在情況並非如此。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如果實施的 DRM 對互通性構成障礙,則當前文本將其合法化,在這種特定情況下,
解鎖。
私人複製的範圍將由調解員協會決定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私人複製權的範圍。該文本的反對者稱這是對 1985 年 7 月 3 日頒布的《朗法》的挑戰,該法賦予了私人複製的權利。私人複製的情況下,包括DVD。在他的
部落格,社會黨代表克里斯蒂安·保羅對此表示遺憾「我們將私人複製的規則和保證分包給一個委員會
泰奧杜勒」。
非法下載:監控並處罰
下載甚至(非法)提供從網路檢索到的文件的網路使用者不再像以前那樣面臨三年監禁和 30 萬歐元罰款的風險。然而,它並沒有
不會因此而被釋放。如果發生現行犯罪,非法下載音樂或電影供個人使用現在將受到簡單的一級罰款(38 歐元)。罰款將增加至
如果有罪的文件可供查閱,則需支付 150 歐元。然而,實施法令必須明確監控網路和確定公然犯罪的條件,在這最後一點上,仍然存在許多未知因素,特別是在尊重網路使用者隱私方面。 CNIL(國家資訊科技與自由委員會)在這個問題上肯定不會失敗
到時候不說出來。
點對點軟體發行商被判三年監禁併罰款 30 萬歐元
根據兩位 UMP 代表提出的修正案(並在半週期內迅速重新命名)「維旺迪修正案」),分發軟體的軟體發行商
“故意”旨在進行盜版的計劃將招致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和 30 萬歐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