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pe Marini(UMP 參議員)提出的數字稅法案將進行辯論在參議院4月4日。本文基於參議院財政委員會自 2010 年以來所進行的工作。
正文在一般稅法中插入了題為“數字稅收”的新章節。它規定了申報國外線上服務參與者活動的義務。
但真正的創新是引進新稅種的財政部分。網路廣告稅將適用於在法國和國外設立的網路廣告代理機構,一旦其營業額超過 2000 萬歐元,將根據其累進稅率。這將是將廣播和電視廣告稅轉移到線上廣告機構。
對電子零售商營業額徵收 0.25% 的稅
電子商務服務稅(Tascoé)旨在將商業場所稅(Tascom)轉移到電子商務。當電子零售商的營業額超過 46 萬歐元時,將以 0.25% 的稅率徵稅。為繳納兩種稅款的交易者提供了扣除系統。
該提案還旨在將現行的視訊點播(VOD)徵稅範圍擴大到在法國和國外設立的外國互聯網運營商,特別是為了恢復某種形式的稅收公平。
該文本是否會被轉交給國民議會還有待觀察。政府本身正在考慮MM報告中的建議。科林和科林談數位稅。探索的途徑之一是基於利用網路使用者收集的數據徵收激勵稅。
另請閱讀:
–貝西希望對網路巨頭的數據收集徵稅(2013 年 1 月 18 日發布)
–稅收優化:經合組織強調的數位經濟(2013 年 2 月 13 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