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去年通過的《資料保護法》改革,個人資料保護通訊員(CPDCP)已經有了自己的職責。
協會。自10月22日起,該法現已具有法律地位。
官方期刊。它規定了 CIL(IT 通訊員和通訊員)的任命條件和各種任務。
自由),CPDCP 的非官方名稱。通訊員確保(相關公司、協會、管理機構或機構)遵守《資料保護法》規定的義務。實際上,兒子
其職責將包括在其結構內開展 CNIL(國家資訊科技和自由委員會)的工作,其指定必須透過掛號信或電子方式通知委員會。該任命自 CNIL 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後生效,並自動獲得批准。他可以
是自然人(個人)或法人實體(公司、經濟利益團體等)。
選修的
在公司中設立 CIL 是可選的。但是,任何擁有超過 50 名員工且有權存取電腦資料並選擇指定通訊員的公司都必須在其員工中這樣做。
資訊處理代表(例如,IT 主管)或其法定代表(機構負責人)不能被指定為通訊員。 CIL 並未將接收視為其使命的一部分
沒有他們的指示。他也可以向他們提出任何必要的建議。 CIL 活動的年度報告由其起草。最後,該文件被提交給資訊處理經理並可供使用
CNIL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