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汽車現已在加州合法化。這是繼內華達州之後美國第二個向無人駕駛汽車開放道路的州。對於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來說,五年內每個人都可以使用它們。
後內華達州 2012 年 2 月,輪到加州授權谷歌無人駕駛汽車了。
加州州長 Edmund G. Brown Jr. 於 9 月 24 日星期一在 Google 總部簽署了行政命令 (SB1298),該命令創建“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和實施的法律框架和操作安全標準”。您還可以透過英語影片關注這幾乎歷史性的時刻(以下),我們建議您閱讀。
加州參議員亞歷克斯·帕迪拉 (Alex Padilla)撰寫本文的作者在此聲明,借助 Google Car,可以優化汽車流量並避免交通擁堵和事故。減少道路死亡人數的一種方法“這本身就是簽署這項法律的充分理由”。
顯然,經濟方面從來都遠遠落後於這些「社會」問題。谷歌汽車為參議員提供了創造就業機會的機會。
無人駕駛但並非沒有影響
對於謝爾蓋·布林 (Sergey Brin) 來說,無人駕駛汽車“改變人們生活的能力”特別是對於盲人或太年輕或被迫服用妨礙其駕駛的藥物的使用者。本質問題顯然是安全,無論是電腦問題還是爆胎。然而,谷歌聯合創始人對谷歌工程師成功邁出這一步的能力表示樂觀。對他來說,“自動駕駛汽車將比人類駕駛的汽車安全得多”。
尤其是自從他們“會利用這個空間”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它比人類駕駛的汽車更有效率。這樣交通擁擠就可以減少甚至消除。
但謝爾蓋·布林看得更遠。他提醒我們,汽車的使用方式並不是很優化。“它們只有 3% 的時間用於駕駛”,這對專用於停車位的城市空間產生了影響。因此,Google汽車可以透過促進車輛共享、減少所需停車位數量等來深刻改變城市及其郊區。
然而,無人駕駛汽車尚未完成向公眾推出所需的測試。對謝爾蓋·布林來說,“還需要幾年的測試”在內部,以便每個人都能實現這個夢想,並且更準確一點「用一隻手就能數出的歲月…」然後開玩笑說,當他提起這個話題並要求他安靜時,房間裡的工程師突然變得緊張...
此外,謝爾蓋·布林指出,Google目前並不打算自行製造Google汽車,而是應該依靠與現有製造商的合作夥伴關係,為他們提供技術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