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
提出法案文化部長 Christine Albanel 的創作與互聯網,討論時間到了。
200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三,代表們在法律委員會辯論了定於 3 月 4 日開始的半週期下一次會議期間提出的修正案。先驗,閱讀後
辯論報告在國民議會網站上發布的消息中,代表們很難談論 Wizzgo 和全球許可證。「將非物質化錄影機應用程式納入私人複製的報酬系統
距離 '。私人複製的例外是 Wizzgo 使用的論點,它允許 TNT 頻道在互聯網上錄製,以證明其服務的合法性。接到電視頻道的投訴後
電視、
服務已停止。但帕特里克·布洛什(Patrick Bloche)的修正案被拒絕,中間派讓·迪奧尼斯·杜塞茹爾(Jean Dionis du Séjour)提出了一項修正案。“擴展集體許可”允許網站串流媒體分發大量圖書
並根據歌曲的播放次數向作者支付報酬。一種全球許可證,適用於以下網站
迪澤爾。在這裡,修正案也被拒絕了。
媒體時間表
然後,派崔克·布洛什(Patrick Bloche)回來了,他提出了一個想法“創造性貢獻”來支付作者的報酬。這種機制是為了讓訂戶支付一筆款項而提供的
向他們的 ISP 提供統一費率,這將允許他們合法下載點對點或其他。你認出他了嗎?是的,這是全球許可的回歸,該許可已在 2006 年法律法案辯論期間被拒絕
著作權及相關權。但令人驚訝的是,該修正案被否決了。
媒體時間軸回顧變得更加清晰。至少有一點。雙方早已共識
委員會通過的一項修正案將這一期限設定為三到六個月(DVD 目前最多在六個月內發行,視頻則有要求?)七個半月內點播?
另一項規定,如果專業人士仍未達成協議,公共當局將在法律公佈一個月後發布一項法令,實施這項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