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者?福建省福州法院剛剛對蘋果的四家中國子公司發布了臨時命令。它禁止蘋果在該國進口和銷售多種 iPhone 型號:6s、6s Plus、7、7 Plus、8、8 Plus 和 X。
“我們重視與客戶的關係,很少向法院尋求幫助,但我們也堅信有必要保護智慧財產權”高通執行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唐‧羅森伯格在品牌的新聞稿中表示。
沒有真正的緩解
自從兩家公司訴訟開始以來高通譴責蘋果不再向其支付使用其組件所要求的專利費。這家聖地牙哥公司有一個非常特殊的銷售模式:其客戶必須購買設備,但還要支付額外的特許權使用費才能使用它們。
這種模式最終遭到蘋果公司的譴責,蘋果多年來一直在其 iPhone 中使用高通調變解調器。今後,這些是英特爾型號將取代它們。高通指出,其他類似訴訟仍在審理中,不僅在某些中國法院,在其他國家也是如此。
12月初,高通老闆史蒂夫·莫倫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宣稱,兩家公司之間的衝突「正在解決」。但蘋果公司的一位律師表示雙方最終都需要接受審判,至少對於泛美起訴而言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