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管理機構因 SFR 及其留尼汪島子公司 SRR 在留尼汪島的定價行為而對其處以 45,939,000 歐元的製裁。
其競爭對手 Orange 和 Outremer Télécom(在投訴時尚未屬於 Altice!)已聯繫管理局。他們指控 SRR 濫用其在留尼汪島和馬約特島的主導地位,在其用戶與競爭行動網路用戶之間的通訊價格之間實行濫用價格差異。
SRR 對留尼旺島客戶撥打其他網路的電話收取 3 至 24 歐分的費用,對馬約特島客戶(Integral、Maxxi、Unlimited、Freedom Account、預付卡)收取高達 26 歐分的費用。
這些價格差異也與發送簡訊有關,如果記者聯繫的是競爭對手,則簡訊費用會貴 3 至 10 歐分。
Orange和SFR在法國本土的類似做法已經受到製裁
競爭監管機構認為,SRR 承擔這些通訊路由的成本並不能證明這種差異是合理的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通話,價格差異比留尼汪島 SRR 承擔的成本差異高出 3 倍以上。在馬約特島,價格差異有時比成本差異高出 50% 以上”管理局在其決定中發表評論。
「如果價格差異的存在本身並不值得譴責,那麼當價格差異超過業者所承擔的成本差異時,就值得譴責了。」她補充道。
2012 年,競爭管理機構已經對 Orange 和 SFR 在法國本土的類似做法進行了 1.83 億歐元的製裁。
來源 :
–競爭管理局(2014年6月13日第14-D-05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