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伊克和他的摩托車可以返回法國和納瓦拉的道路。正義釋放了這個年輕人
26歲,涉嫌嚴重超速駕駛。他並沒有被警方抓獲,而是在 YouTube 上發布了一段自己的行為影片後被發現的。圖像,其中有
現已從現場消失,顯示了一輛車速表達到 225 公里/小時,軸速限制為 110 公里/小時的車輛內部。他們的簽名頗具諷刺意味,盧伊克和他的摩托車南錫刑事法院於 2 月 1 日星期五裁定,該影片不能用作證據。根據正義,根本不可能確定這些圖像的創作日期。因此
這是辯護律師 Maître de Caumont 主張對事實進行可能的描述的主要論點。“打開這種可疑且不可靠的證據的大門對政府來說是危險的。”
自由,Maître de Caumont 評論道。司法部裁定,網路上的影片絕不是證據。而且很高興。 '
他的一位朋友發布的視頻
在聽證會上,律師還辯稱該影片已被第三方修改,然後再次發佈到影片分享網站上。「或者絕對地說,照片蒙太奇
做起來並不複雜。 '在法庭上,他的當事人一再否認事實。他解釋說:「在這些影像中認不出自己」。另一方面,對於鑲木地板,將它們放在一起
最後,文件的元素變得有意義。在涉案影片中,車輛的擋風玻璃出現裂痕。然而,被告的汽車在2005年5月更換了擋風玻璃,也是他的一位朋友
誰將影片發佈到網路上。這兩個年輕人住在犯罪發生地呂內維爾附近,此外,警方檔案僅列出了犯罪發生所在部門的一名名叫盧伊克的車主,並擁有該品牌的車輛。年輕司機被起訴
“危及他人生命”面臨三個月緩刑。吊銷其駕駛執照,並禁止一年內重新領取駕駛執照,並處以
需要1,00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