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国旗飘扬在荒凉、静谧的月球表面上——不是通过微风,而是通过金属线。一是美国的星条旗;另一个是深红色的。但如果你询问这些国家的任何官员,他们会告诉你这些旗帜并不代表任何形式的财产主张。它们更像是外星涂鸦。
但如果在上面插上一面旗帜不算财产索赔,那么什么算呢?当你认真思考时,有人真的能拥有月球吗?
1957 年 10 月,当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苏联的人造卫星 1 号划过天空时,它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可能性领域。其中一些可能性是科学的,但另一些则是合法的。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国际社会起草了外层空间条约1967 年的《太空探索法案》(OST),世界上第一个明确涉及太空探索的法律文件。
尽管执行起来非常困难,但该条约仍然是最具影响力的太空法。 “这不是行为准则,”说米歇尔·汉伦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空间法专家。 “这只是指导方针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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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缺乏可执行性,OST 明确指出了各国在太空中掠夺土地的情况。该条约第二条明确排除了一个国家声称对部分空间或任何天体拥有所有权的可能性。汉隆告诉《生活科学》杂志:“一个国家不能宣称对月球拥有主权,就这样。”
但汉隆说,当谈到在月球土壤上建造基地和栖息地等结构时,事情就变得更加模糊。 “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它们也是一种领土,对吧?”
这世界人权宣言- 根据 OST 第 3 条在太空中占据主导地位 - 规定个人拥有拥有财产的基本权利。这意味着,假设任何人都可以在月球上建造一座房子并声称它是自己的。还有几个人声称拥有月球的部分土地,其中包括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纽约市海登天文馆前主席罗伯特·R·科尔斯 (Robert R. Coles),他曾试图以数百万美元的价格出售月球面积。1955 年每张 1 美元据《纽约时报》报道。
然而,OST 第 12 条包含一项可能会阻止这种尝试的条款。它规定,在另一个天体上的任何装置都必须可供各方使用。换句话说,汉隆说,它必须充当公共空间。 1979 年的《月球条约》规定,在太空活动的任何商业或个人都被视为其原籍国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实体,从而有助于协调第 2 条和第 12 条。但美国、中国和俄罗斯迄今尚未批准该协议,因此该协议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无能为力的。正如任务一样的随着中国和俄罗斯联合月球基地项目的启动,像汉隆这样的太空律师将不得不努力协调第 2 条和第 12 条。
最近,美国宇航局试图通过阿尔忒弥斯协议,一项旨在顺利进行未来勘探的国际协议。这些协议以《外层空间条约》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包括月球在内的天体活动的非约束性原则。其中的条款之一是承认某些月球地区,如俄罗斯的月球探测器着陆点和尼尔·阿姆斯特朗的足迹,为受保护的外太空遗产。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协议还允许实体开采和使用外星资源,但并非每个国家都对此感到兴奋。到目前为止,已有 21 个国家签署了这些协议,尽管包括俄罗斯在内的一些主要参与者基于这一条款拒绝签署,他们认为该条款为美国商业利益提供了不公平的优势,科学报道。一些学者指出,从月球上拿走泥土感觉就像拥有土地一样令人怀疑。
还有其他途径可以索取财产,而无需实际索取月球上的财产。例如,如果研究团队禁止其他人太靠近他们的设备,那么使用流动站或固定地震仪等科学设备可能会变成事实上的土地所有权。所有这些都肯定会成为未来几十年的法律症结。
“从很多方面来说,这并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汉隆说。 “从很多方面来说,确实如此。”但归根结底,“我们必须非常非常小心地负责任地行事,”她说。
编者注:美国东部时间 12 月 5 日上午 10:16 更新,指出《外层空间条约》很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