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连线》获得的一封内部电子邮件显示,一名联邦调查局官员要求其员工继续通过《外国情报监视法》监视美国人,该法最近更新,允许在不经过法官的情况下监视外国人。联邦调查局的目标是鼓励使用该工具来展示该工具的“关键任务”。美国情报机构强烈反对这种糟糕的“解释”。
这是一封在美国隐私捍卫者中引起强烈反感的电子邮件:去年 4 月 20 日,这一天国会更新了该国的间谍法,美国联邦调查局副局长保罗·阿巴特向他的团队发出了一条信息。在这封电子邮件中,他要求他的经纪人“继续寻找适当使用美国人查询的方法»,根据现行法律、报告有线,5 月 8 日星期三。换句话说,这位高级官员命令他的员工在法规框架内访问美国人的私人通信。内部邮件,经我们同事查阅,已发送FISA 第 702 条续订日,授权 NSA 或 FBI 访问“非美国人在国外的通讯»。
如果这一信息没有传达出去,那是因为这项法律的主要目标不是监视美国人。相反,它定义了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或国家安全局的间谍权力非美国公民(我们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该文本有时允许情报部门监视美国人,但这在理论上只能是监视。通过跳弹» 非常出色。然而,联邦调查局副局长通过直接提及美国国民的通讯,似乎鼓励其成员在没有司法令的情况下更多地利用对美国人(而不是外国人)的电话窃听——因此不受法官控制。
“这些工具对于我们的使命至关重要,我们必须使用它们”
在我们同事查阅的信息中,保罗·阿巴特 (Paul Abbate) 要求他的员工继续根据 FISA 法律对美国公民进行监视。目的是证明美国情报机构的此类监视是合理的——这对联邦调查局的“使命至关重要”。
«为了继续证明为什么这样的工具对我们的使命至关重要,”联邦调查局副局长写道,“我们必须使用它们,同时对正确使用它们并遵守法律要求负责»。等 «我邀请大家继续寻找适当使用美国人查询的方法推进任务,相信这一新的预先批准要求将有助于确保这些请求完全符合法律“,他继续说道。
要求为美国人诉诸法官:隐私捍卫者的失败之战
至少可以说,这一消息令人惊讶,因为在关于更新这一有争议文本的辩论中,联邦调查局试图证明相反的情况。也就是说,特勤局的滥用行为——即监视美国公民的案件——现在已经结束了。的目标外国情报监视法事实上是允许美国特勤局有权访问以下人员的私人通信(消息、电子邮件、文件)外国人,包括国外——其中涉及欧洲。根据这项法律,谷歌、亚马逊或微软等美国公司必须响应联邦调查局或国家安全局的要求,如果这些机构提出要求的话。
如果该工具的使用可以特别涉及美国公民,例如当目标外国人与其中一个人通信时,它就不应该成为监视美国人的手段。近年来,根据对这项法律提出质疑的各种案例,这并没有阻止对示威者、记者甚至当选国会议员等美国国民进行间谍活动。
这正是每当美国公民参与这些受监控的通信时,隐私保护协会就要求美国法官进行监督的原因。但去年四月,国会最终没有保留这一保障措施:据另一家美国媒体报道,联邦调查局局长保罗·阿巴特在这封著名的电子邮件中对这一点表示了正确的欢迎,ARS技术公司,谁也有权访问该消息。
然而,更新 FISA 法第 702 条的法律对美国情报机构强加了“新的预先批准要求»,保罗·阿巴特对此表示赞同。特工们现在必须在执行“批量查询”。对于民选官员、记者、学者和宗教人士(美国人),请求需要获得联邦调查局内上级的批准。但如果请求可以有助于减轻或消除对生命的威胁或对身体完整性的严重伤害”,FBI 不必经过此批准。
FBI 认为他的电子邮件被篡改
情报机构发言人在我们的同事联系下解释说,阿巴特的电子邮件“强调国会认识到 FISA 第 702 条对于保护美国人民的至关重要性,并被派去确保 FBI 人员立即了解该法律为改善隐私保护所做的更改,并确保他遵守该法律»。
文章发表后有线随后,FBI发表声明,解释美国媒体歪曲了FBI副局长的言论。 ” L关于联邦调查局指示其员工违反法律或联邦调查局政策的指控是绝对错误和侮辱性的», 报告ARS技术公司。联邦调查局本质上提醒我们,外国情报监视法并不是一张允许对美国人进行大规模间谍活动的空白支票。
作为监测计划的一部分,“至少其中一名接收者(“目标”个人)[必须]是外国人,可以合理地预期其居住在美国领土以外的其他地方», 添加情报机构。不确定这能否说服该法律的批评者,包括加州当选官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她受到我们来自美国的同事的质疑有线。伊尔 «似乎表明联邦调查局正在积极推动加强对美国人的监视,而不是出于必要。但默认情况下»。
来源 : 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