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跨責任覆蓋範圍?
跨責任保險是商業保險合同中的一項條款。當保險合同涵蓋多方時,如果一個人對另一方提出索賠,則交叉責任為雙方提供覆蓋範圍。
交叉責任覆蓋範圍將不同的當事方(根據同一合同覆蓋),就像他們有自己的單獨政策一樣。
關鍵要點
- 交叉責任意味著,當雙方都處於同一政策之下時,一個被保險人可以起訴另一方被保險人。
- 跨責任條款通常是商業一般責任政策中的標準。
- 但是,某些政策可能排除某些情況 - 例如,一名公司董事起訴另一個情況,或公司對其董事提起的訴訟。
了解跨責任覆蓋範圍
當兩個有覆蓋的政黨獲得交叉責任範圍時,即使雙方都處於同一政策之下,也可以起訴另一方有保險人。標準責任保險通常包括稱為“被保險人分離”協議的交叉責任條款。
一份包括交易覆蓋範圍在內的保險合同通常會與以下相似的措辭:“在索賠時,將對本政策中針對本政策索賠的所有被保險人都將得到處理,就好像它們是該保單所唯一的被保險人一樣。”
商業保險合同通常具有交叉責任範圍。該條款允許在某些情況下分別對合同中包含的不同各方進行分別處理(而在其他情況下,它們被對待相同)。
如果在索賠訴訟中分別對當事方進行分別處理的情況下,他們並非全部都有單獨的覆蓋範圍。這種差異意味著匯總限制仍然適用於政策提供的總覆蓋範圍。商業責任保險政策可能排除了公司間訴訟的覆蓋範圍,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消除了“被保險人的分離”功能。
例如,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夥伴可能會互相起訴彼此賠償或傷害。想要確保這種風險的公司將不得不購買公司間產品訴訟的排除。
許多商業一般責任保險單已經具有解決交叉責任範圍的語言,並且對此類事件沒有排除。由於不涉及排除,因此不需要單獨的認可。但是,某些責任策略包含保險保險的排除,可有效消除交叉責任範圍。
跨責任覆蓋範圍的示例
假設有一家汽車公司與其子公司共享責任政策,該公司生產各種零件。母公司負責組裝車輛,而子公司則製作組件。由於汽車公司製造的一輛汽車中的一輛有故障,因此發生了許多道路事故。這導致了對汽車製造商的索賠。在跨責任保險政策的被保險人的特徵的分離下,母公司起訴其子公司之一。
交叉責任的認可是原因之一一般責任保險保護任何業務的金融資產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