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指定的危險保險政策?
指定的危險保險單是家庭保險(或商業)保險單,僅提供對您財產造成的損失的承保範圍從政策中命名的危害或事件。命名危險覆蓋範圍可以作為綜合保險或廣泛政策的較便宜的替代品,這些政策傾向於為大多數危險提供覆蓋。
指定的危險保險政策如何工作
如果房主不在地震和洪水氾濫的地區生活,他們可能會選擇獲得命名的危險保險單,而僅宣布對火,盜竊和冰雹的承保範圍,同時離開地震和洪水覆蓋範圍。
關鍵要點
- 命名的危險保險單僅提供對您財產造成的損失的承保範圍,或計劃在計劃中命名的風險。
- 房主可以購買指定的危險保險單,並且只能宣布對盜竊或火災等危害的承保範圍。
- 如果房主住在洪水區,他們可能會選擇獲得指定的危險保險單,而不是地震覆蓋範圍。
- 盜竊,火災和自然災害(例如冰雹,地震和洪水)是可能在指定的危險保險政策中宣布的事件或危害。
- 當一個人購買所有風險政策時,它涵蓋了所有危險,除了明確排除在清單之外的危險之外。
請記住所有風險政策不一定保證您的財產將與所有形式的危險相覆蓋。
因此,對於房主來說,檢查其廣泛的覆蓋範圍政策是一個好主意,以確保他們確實涵蓋了他們關注的所有危險。如果廣泛的政策不夠,則房主應該購買指定的危險政策,以填補其承保範圍。
命名危險保險與所有風險保險
保險提供商通常為房主和企業提供兩種類型的物業覆蓋,包括危險和所有風險。 “所有風險”是一種自動涵蓋合同沒有明確省略的風險的保險。
例如,如果全風險房主的政策沒有明確排除颶風的損失,那麼在發生颶風時,房屋將被覆蓋。
重要的
指定的危險政策包含涵蓋保險人認為最有可能危險的條件。
危險保險
一個命名危險保險合同僅涵蓋政策中明確規定的危險。例如,保險合同可能會涵蓋由火或故意破壞造成的損失。因此,被洪水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的被保險人不能向其保險提供者提出索賠,因為洪水在保險範圍內沒有被稱為危險。根據指定的危險政策,舉證責任在被保險人上。
所有風險
相比之下,所有風險政策涵蓋了所有危險的保險,除了特別排除在列表之外的危險之外。與指定的危險合同相反,全風險政策沒有列出所涵蓋的風險,而是指定未涵蓋的風險。這樣做,策略中未命名的任何危險都會自動涵蓋。
特殊考慮
所有風險中排除的最常見類型的危險包括地震,戰爭,政府癲癇發作或破壞,磨損,侵擾,污染,核危害,市場損失等等。
要求在所有風險下進行任何排除事件承保範圍的個人或企業可以選擇支付額外的保費,稱為騎手或浮子,以使合同中包含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