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不店的子句?
未購店條款是在協議中發現的條款賣方還有一個潛在的買家,該買家禁止賣方向任何其他方徵求購買建議。換句話說,賣方無法在一旦購買業務或資產意向書或原則上的協議是在賣方和潛在買方之間簽訂的。意圖信概述了一方致力於開展業務和/或與另一方執行交易的承諾。
通常,備受矚目的公司規定了不稱為“招標條款”的未店條款。賣方通常同意這些條款作為真誠的行為。參與不商店條款的當事方通常包括協議中的到期日期。這意味著它們僅在短時間內有效,並且不能無限期地設置。
了解未購店條款
Nothop條款賦予了潛在的買方槓桿作用,以防止賣方尋找另一個更具競爭力的報價。簽署後,買方可以花時間權衡其關於交易的選擇,然後同意或走開。它們還防止潛在的賣家成為可能提供更好機會的未經請求的報價。未商店的條款通常在合併和收購(併購)。
重要的
不商店的條款通常有短期到期日期,因此兩方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與該交易綁定。
從潛在的買家的角度來看,不商店條款非常有用,因為它可以防止企業的賣方或資產徵求其他優惠,如果有多個感興趣的人士,這可能會導致更高的購買價格或競標戰。另一方面,賣方可能不希望過度長時間的未購物時期,尤其是如果有風險,潛在的購買者會在或完成期間或完成交易的風險盡職調查。
處於強大職位的買家可以要求未購店的條款,以免提高估值或向買方的利息發出信號。在高風險交易中,匿名是一個影響力的要素。反過來,潛在的賣方可以同意不店的條款作為對買方的真誠姿態,尤其是賣方想要與之互動的買家。
不店子句的示例
雖然有許多未購店條款的申請,但它們在合併和收購。例如,Apple在評估潛在的收購時可能會要求未購物條款。作為蘋果,賣方可以同意未經車展的條款,希望蘋果的出價很強,或者其他潛在的協同作用具有足夠的價值,可以證明同意該條款的合理性。
2016年中,微軟宣布打算購買LinkedIn。兩家公司都同意不店的條款,該條款阻止了專業的社交網站找到其他優惠。微軟收取了該條款的分手費,其中LinkedIn將負責與其他買家達成交易,向Microsoft支付7.25億美元。該交易於2016年12月完成。
關鍵要點
- 未購店條款是賣方與潛在買家之間協議的條件,以防止賣方從其他買家那裡獲得報價。
- 這些條款通常在合併和收購交易中找到。
- 無店的條款阻止了競標戰爭或未經請求的投標勝過潛在買家的立場。
- 如果公司對股東承擔經濟責任,則可能會拒絕不商店條款。
不商店條款規則的例外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雙方都簽署了一方,也可能不適用任何商店條款。一家上市公司對股東負有財務責任,因此,可能會等待最高出價者。因此,即使公司的董事會已與潛在的買家簽署,他們也可能能夠拒絕不店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