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S-3是已經滿足其他報告要求的企業使用的簡化安全註冊表。表格在SEC下註冊證券1933年證券法僅適用於美國的公司。
希望使用S-3的公司必須滿足所有報告要求1934年證券交易法從第12或15(d)節中,遵循以下假設,即尋求註冊的公司有某種形式的安全性。
關鍵要點
- SEC表格S-3是一項監管文件,為註冊證券的發行人提供簡化的報告。
- 當公司希望籌集資金時,通常是在首次公開發行後作為次要產品時使用S-3申請。
- 為了利用簡化的流程,公司必須首先符合某些資格標準。
SEC表格S-3解釋了
SEC表格S-3有時在首次公開募股(IPO),通常同時提交普通股或者優先股產品。
企業還必須滿足S-3表格,還必須滿足其他各種要求。在填寫表格之前的12個月中,公司必須償還所有債務,股利要求。 1933年的《 SEC法》還要求提交這些表格,以確保在公司註冊證券註冊後披露有關業務的基本事實。這樣做允許SEC提供投資者有關提供證券的細節,並致力於消除此類證券的欺詐性銷售。
SEC形式S-3的組成
S-3表格基本上由兩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包括一個封面,風險因素和招股說明書,最終將提供給所有潛在的投資者。第二部分包括展覽,承諾和其他通常不分配給投資者但通過SEC的公眾提供的各種披露電子數據收集,分析和檢索(Edgar)系統。
這招股說明書主要由一個摘要部分組成,該部分列出了有關安全產品的所有關鍵信息,包括安全類型,如果是安全性類型總體領域選項,將列出的交易所(如果有)以及如何利用收益。相當新的或未知的發行人可能還包括業務策略,市場優勢以及有關公司的基本財務信息。定價條款直到招股說明書的最終草案,該版本已交付給投資者,並確認了承銷商的銷售。
披露風險因素通常分為小節,包括與發行本身有關的風險以及與發行公司相關的風險。大多數風險因素都可以在發行公司最新的10-K或10-Q表格上找到。
S-3表格中必須包含的其他部分,具體取決於發行公司的類型和發行的安全類型,包括披露收入與固定費用的比率,分配計劃以及對正在註冊的證券的全面描述。
在大多數情況下,S-3表格還披露了有關發行人的會計師和律師的專業知識的信息,並提供了驗證待售證券的信息。
表S-3與S-1表格
S-3表格遵循簡化的過程。這S-1形式另一方面,提交被用作美國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證券的初步註冊。備案必須在股票交易之前完成。大多數公司在IPO之前提交S-1表格。
當公司完成S-1文件時,它必須披露有關公司的幾個關鍵細節,包括其打算如何使用籌集的資金,商業模式,以及有關安全性的招股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