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交易?
貿易貿易是以次優的價格執行的訂單,即使在同一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有更高的價格。
1970年代首次通過了預防貿易貿易的法規,後來在規則611中得到了改善調節NMS這在2007年通過。
關鍵要點
- 當以比可用的最佳價格更低的價格執行訂單時,發生貿易貿易,從本質上講是通過或繞過更好的市場價格的交易。
- 不應在典型的市場條件下進行貿易,因為根據法規,必須將訂單以最優惠的價格路由。
- 交易規則不適用於手動報價(僅電子報價),而一秒鐘的規則也可以在快速發展的市場中提供一些餘地。
了解交易
交易是非法的,因為法規規定必須以最優惠的價格執行訂單。如果在其他地方引用更高的價格,則必須將交易路由到那裡執行,而不是“通過”,因此執行的價格更低。
規則611 NMS的規則,也稱為訂單保護規則,旨在通過比較多個交易所的報價來確保機構和零售投資者都能獲得最優惠的價格。這些法規將紐約證券交易所現存的舊貿易規定擴展到所有納斯達克股票和上市股票,以及許多較小的交易所。
當前的訂單保護規則還保護了少於100股的股份,過去可以通過經紀人而沒有罰款。在許多方面,這些法規幫助較小的零售投資者避免了不公平的價格執行,並與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在公平競爭環境中競爭,這些投資者在大型股票中購買股票。
貿易法規的例外
交易定義為在常規交易時間內與綜合市場數據進行交易所列出的股票的購買或出售,價格低於受保護的投標或高於受保護的報價。雖然法規NMS廣泛適用於所有在現代股票市場執行交易的場所,包括註冊交易所,但替代交易系統(ATSS),非交換做市商和其他經紀交易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適用貿易法規。
手動報價不受法規NM的保護,因為合併的市場數據沒有以電子方式傳播。只有電子銷售的價格報價屬於新法規和最佳價格,或預訂訂單,必須在所有受法規NMS約束的交易所中發布。
另一個很大的例外是所謂的“一秒鐘窗口”,旨在應對在報價迅速變化時在快速移動市場上防止市場內交易的實際困難。如果以在前一秒鐘內以不交易的價格執行貿易,則該貿易將免於貿易法規。
股票中發生貿易的示例
假設投資者想出售其200 Berkshire Hathaway B類(BRK.B)股票。該股票有500股出價$ 204.85,另有300股的出價為204.80美元。
最高的出價目前為204.85美元,股票為500股,因此,如果我們的投資者出售,則該訂單應以該價格執行,假設價格和股票在賣出訂單達到交易所之前不會發生變化。
200股的賣出訂單應以204.85美元的價格填充,以該價格下價300股。
如果執行訂單為204.80美元,或其他一些價格低於204.85美元的訂單,即使有更好的價格(204.85美元)以填補賣出訂單,也會發生交易。
同樣,假設投資者想購買100股BRK.B.目前有1,000股以204.95美元的價格提供。由於有足夠的股份以204.95美元的價格填寫買入訂單,因此想要買入的投資者應將其股票的價格為204.95美元。如果買方最終以204美元的價格列出了股票,則會發生貿易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