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保險公司告訴加利福尼亞聯邦法院,他們對軟件公司Omnicell Inc.的承保範圍並不涉及法定違規行為,因此他們沒有義務在根據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BIPA)提起的未決訴訟中為該公司辯護或賠償該公司,Law360報告。
蘇黎世美國保險公司和美國擔保和責任保險公司已要求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的一家法院發出一份聲明,使他們在伊利諾伊州法院訴訟中對Omnicell的任何責任釋放。他們在該政策中引用了多個排除條款,其中包括兩個確定由“材料或信息的收集或分配”或“材料的記錄和分配”所引起的索賠,這些主張是違法的。
擬議的針對Omnicell的集體訴訟以及西北醫學湖森林醫院和醫療技術提供商Becton Dickinson由一位前註冊護士Yana Mazya提起,他使用指紋授權訪問了自動化的藥物分配系統。 Mayza聲稱這些數據很容易受到第三方盜竊的影響,因為這些公司沒有提供破壞生物識別模板的時間表,並且他們未能確保員工同意收集和使用數據。她正在尋求每次違規5,000美元的損失,以及相關的法院費用。
保險公司援引第九巡迴法院的2015年決定,其中蘇黎世美國人被裁定不捍衛客戶,因為客戶的政策排除了法定違法行為。該報告稱,蘇黎世也在尋求收回代表Omnicell發生的成本。
BIPA訴訟的未來尚不確定,伊利諾伊州聯邦法官最近裁定沒有足夠的傷害一名前僱員在針對聯合航空提起的訴訟中成立。 BIPA的“危害”標準目前在幾種情況下正在稱重,並且可能會對法規規定提起的訴訟量產生重大影響。一個隱私倡導團體聯盟7月份提交了一份摘要,即程序違規就足以使個人根據法規“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