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根據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BIPA),已從聯邦法院提出了一項動議,以據稱未在該州採取的相關訴訟,MediaPost報告。
該公司搬家9月,隨著原告的代表反駁說,在伊利諾伊州進行了最初的照片上傳。所討論的圖像已從伊利諾伊州上傳到Flickr,然後由IBM處理以用於Faces數據集的多樣性,Google後來訪問了該數據集。這位科技巨頭的律師認為,拍攝,上傳或存儲照片並不受BIPA的限制。
目前對Google的單獨的BIPA主張正在審理在第七巡迴上訴法院之前。
校車駕駛員案件更改
根據法院提交的法院申請,校車公司的第一學生已從庫克縣撤回了伊利諾伊州北部地區的聯邦法院。彭博法律。
該訴訟稱未遵守BIPA的知情同意要求,包括其數據存儲和刪除時間表規則,以及針對與第三方共享生物識別信息不當的規則。原告尋求集體訴訟認證。
該訴訟被移交給聯邦法院,因為它涉及至少100名與被告不同州不同的原告,並且根據《集體訴訟公平法》(CAFA),潛在的損害賠償可能達到500萬美元。
該文件顯示,第一學生在伊利諾伊州的40個地點擁有6,000多名員工,其中至少有2,214名接受了指紋背景調查。原告指控六種對Bipa的六種不同違規行為。
被指控的專利巨魔擊敗了
除BIPA外,不當使用了一項知識產權訴訟,該訴訟指控一種受保護的信用卡用戶身份的受保護方法已被不當使用,因為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無效,發明人Leigh Rothschild提出了21項索賠,Law360寫信。
法院發現,法律360所說的Askeladden表明,擬議的修訂索賠是顯而易見的,因此無效。 PTAB裁定,羅斯柴爾德未能解決索賠是否有資格獲得專利,但要求對這些索賠進行修改,而無需提供反對Askeladden無效論點的論點或證據。董事會暫停了對新數字提出的替代要求的要求,因為羅斯柴爾德代表自己。
羅斯柴爾德(Rothschild)的專利“在購買交易中驗證卡用戶的身份,使用存儲在遠程服務器上的生物識別數據”的方法也受到了2017年Unified Petents的挑戰,但各方解決了。
根據Law360,非營利性軟件公司GNOME稱Rothschild稱Rothschild為“專利巨魔”和“臭名昭著的非實踐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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