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分析大型數據庫的研究表明,被診斷出患有乳腺癌的婦女可以通過快速移動以接受手術和化學療法來改善其生存率。
在一項研究中,研究人員發現,在接受手術之前,每30天的延遲延遲診斷為早期乳腺癌的婦女的生存率下降了近10%。
當被問及所有婦女是否應在診斷後的30天內進行手術時,研究合著者Richard J. Bleicher是費城的Fox Chase Cancer Center中心說,“我會早點說,越好。”
他承認,案例檢查應該是完整的,這可能需要時間,但是患者和醫生需要“了解生存的權衡,而他們做出的某些選擇可能會延遲手術”。
Bleicher指出:“這是關鍵的信息,因為幾乎每個患者都問'必須安排手術之前有多長時間'或'我可以在開始治療之前做X,Y或Z。”
研究人員說,在另一項研究中,發現手術後的化療延遲了90天或更長時間,將生存率降低了34%。
研究作者說:“鑑於我們的分析結果,我們建議所有是輔助化學療法的乳腺癌患者都應在手術後的91天或診斷後的120天內接受這種治療。”
“我們沒有在幾天內提供護理,但是女人不必等待幾個月。”說哈佛大學研究員Eric Winer博士,波士頓Dana-Farber癌症研究所的乳房計劃主任,也是高級作者社論隨附的研究出現在期刊上JAMA腫瘤學。
Winer說:“對於某些患者而言,延誤可能是一個問題,在任何情況下,及時的護理都不是不好的。”
編輯作者認為,這兩項研究共同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表明,在早期乳腺癌的情況下,手術和/或化學療法的治療延遲對患者表示風險。
Winer補充說,應該進行更多此類研究,以確定可以引入延遲並製定處理策略的因素。
“我們不能相信真相的位置,以免在重要的診斷機會上錯過,或者在患者度過現代乳腺癌護理不斷增長的景觀時為患者造成個人困難,”編輯作者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