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的Friend-Finder功能每天都在世界各地使用。
好吧...不在德國了。
路透社報導德國聯邦法院認為社交媒體網絡的特徵是非法的由於它從用戶的電子郵件列表中獲取信息的方式,並招募那些不在Facebook加入的人。
換句話說,該裁決實質上將Facebook的Friend-Finder功能比作垃圾郵件和在線廣告騷擾,並補充說,該公司沒有有效地將其信息的使用方式告知其成員。
據路透社報導,該法院案件可以追溯到2010年德國消費者組織聯合會。本週,法院同意投訴,裁定該功能是一種欺騙性的營銷方式。
在此之前,2012年和2014年在柏林的兩個下級法院裁定,社交媒體網絡違反了有關數據保護的法規。
德國Facebook的發言人告訴路透社,其社交媒體公司必須“評估對我們服務的任何影響”。
這項決定還可以為德國消費者組織聯合會削減其他在線營銷形式的在線網絡鋪平道路。
該組織負責人克勞斯·穆勒(Klaus Mueller)告訴路透社:“判斷對現任朋友發現者的意義,我們現在必須找出答案。”“除了Facebook之外,其他服務還使用這種形式的廣告來吸引新用戶。他們現在必須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