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的兩名高級成員正在推動採用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將迫使科技公司在國家安全事務期間為執法機構提供訪問加密信息的訪問。
來自北卡羅來納州的美國參議員理查德·伯爾(Richard Burr)和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戴安娜·費恩斯坦(Dianne Feinstein)週三發布了一項被稱為“符合2016年法院命令法”的法案草案,該法案旨在促進政府調查人員與科技公司之間的更好合作,尤其是在處理加密數據方面。
該新法案被認為是對聯邦政府與蘋果公司目前在科技巨頭拒絕幫助當局的反應的回應解鎖iPhone據信去年由聖貝納迪諾槍擊事件中的一名槍手擁有。
如果當時有這樣的立法,蘋果將被迫及時且響應迅速的方式將可理解的信息移交給政府,或者提供技術援助,這將幫助當局通過法院命令獲得此類信息。
該法案的一個關鍵方面是其對“可理解信息”一詞的定義,該術語與尚未加密或最初已加密的數據或信息有關,但已被解密是為了調查人員的利益。
數據加密法案不包括對如何收集數據的特定方法或限制的任何參考。這意味著科技公司將成為負責開發如何繞過內置安全功能,提取所需數據並在需要時解密的方式的公司。
與上週洩漏到山丘的較早版本的法案不同,該法案具有較窄的範圍,現在適用於涉及犯罪行為的案件,這些案件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恐怖行為,間諜和外國情報。該立法也可以應用於針對未成年人,聯邦毒品案件和嚴重重罪的各種聯邦犯罪。
“沒有實體或個人高於法律,”費恩斯坦說。
“我們需要強大的加密來保護個人數據,但是我們還需要知道何時恐怖分子殺死美國人。”
從那以後,數據加密法案一直是引起爭議的主題有關其創建的新聞於二月份被公開。安全專家爆炸該立法的洩漏版本稱其為“荒謬”和“危險”。
照片:菲爾·羅德(Phil Roeder)|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