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回答了字母表年度股東大會上的一個問題,為引入Google品牌的自動駕駛汽車提供了樂觀的截止日期。
一位聽眾詢問執行官在公司的自動駕駛汽車要上路之前的時間更長,而施密特則以一種不典型的傾斜方式回答。這位字母領導者通常以他的前期答案而聞名,但這次他tip腳圍繞該主題並提供了模糊的承諾。
施密特(Schmidt)花了一些時間來解釋說,當釋放Google自動駕駛汽車時,許多因素正在發揮作用,而監管是必不可少的。
這並不令人驚訝,因為從底特律到矽谷的汽車公司抱怨法規是開發自動駕駛汽車的主要製動器之一。
2月,美國車輛調節器發出了非常積極的信號公認Google的汽車AI是合法的“驅動程序”。
施密特(Schmidt)提到他公司內部的總體意見是截止日期是“幾年,而不是幾十年”。他還指出,某些地區會比其他地區更早看到無人駕駛汽車。
他說:“例如,在有足夠的停車位的領域做到這一點,這顯然很容易。”說。
由於Google在一段時間內一直在吹捧其自動駕駛計劃將有助於釋放停車位,因此停車位的提示很重要。這個想法是,傳統上擁擠的地區從自動駕駛汽車中受益更多,因為這些地區能夠將自己停放並返回騎車者。
應當指出的是,Google在奧斯汀,山景城,鳳凰城和柯克蘭等地點測試了其汽車,這些地方的停車位比紐約市或舊金山要多得多。因此,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施密特希望後者首先獲得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優先。
在周三的Alphabet股東會議上,施密特加強了他決心看到該項目實施的決心。
“是時候使其合法,從字面上進行測試,找到有效的模型並提供它。”筆記。
Google的自動駕駛項目始於2009年,該公司在道路運動能力上部署了58輛車。自該項目首次亮相以來,該機隊積累了超過160萬英里的自動駕駛。
有興趣盡快在道路上看到自動駕駛汽車的科技公司已經建立了合作,並組建了一個被稱為自動駕駛聯盟的遊說團體。該聯盟包括Google,Volvo,Ford,Lyft和Uber。
在下面的視頻中,查看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汽車評論。